第 26 節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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馮超很喜歡這個主意,力勸CAROL答應下來。CAROL沒法,只好答應了。
靜秋後來專門到CAROL家來了一次,託CAROL帶一點東西回去給她國內的一個朋友。她給了CAROL一個小包裹和一個小巧玲瓏的攝像機,說:“這個攝像機你可以帶在你提包裡,海關問起來,你就說是自己用的,聽說這樣就不用打海關稅。這個小包裡面是一個電動剃鬚刀,一個打火機和一根皮帶,是帶給我一個朋友的,十二月十六號是他生日,這是我給他的生日禮物。我給你個電話號碼,你回去後給他打個電話,他會去你那裡拿。如果你覺得不方便,我就郵寄回去。”
CAROL說:“沒什麼不方便的,我幫你帶回去,你現在郵寄已經趕不上他生日了。”她收下東西,好奇地看了一下那個電話號碼和靜秋朋友的名字,應該是個男人,叫路偉。
她多了個心眼,問,“我跟他打電話說這事方不方便?不要讓他妻子誤解。”
“沒事,他沒妻子,他很久以前就離婚了。”
送走靜秋,她越想越覺得這裡面好像有鬼,感覺簡直象是要她參與販毒一樣。她看到那個小包沒封口,就忍不住開啟看了一下,的確是那三樣東西。她想起在什麼地方看到過的,說女人送給情人的最好的三件禮物就是剃鬚刀、打火機和皮帶。她不知道這樣說的根據是什麼,但這種說法顯然被靜秋接受並且運用到實踐中去了。
靜秋在國內有個情人?JASON真是虧了。靜秋雖然漂亮,但看上去比JASON大很多,現在又有這麼一個秘密,真的替JASON不值。她拿不準要不要把這事告訴JASON,她很想告訴他,也許他知道了這些,就不會再愛他妻子了。但她又覺得這樣好像很MEAN一樣。她真佩服靜秋膽子大,居然讓她來帶這些東西,難道不怕她去告訴JASON?也許他早就知道?那就有點好解釋為什麼有時候他看上去好像有心思了。
她猶豫了很久,靜秋要送她去機場,她覺得不好意思在JASON面前告靜秋的狀,那不是恩將仇報嗎?但不說,瞞著JASON,又覺得很對不住他。最後她決定還是不告訴他,一是因為他有可能已經知道,但由於種種原因不能跟妻子離婚,那她現在去告訴他,等於是對他說“我知道你戴了綠帽子”。家醜外揚了,你叫他怎麼活?如果他壓根不知道,我告訴他不就會使他痛苦嗎?也許讓他矇在鼓裡更好,不知道就當它不存在。
送她去機場的那一天,是馮超開車,靜秋坐在旁邊,幫他指點一下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