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回 韓擒虎收兵復旨 程咬金逢赦回家 (第3/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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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陽表章上達。煬帝展開看,龍顏大悅,封韓擒虎為平南王,宇文成都為平南侯,麻叔謀為都總管。其餘將士,行皆封賞,設太平宴,賜文武群臣。又出赦書,頒行天下。除犯十惡大罪,謀反叛逆不赦外,其餘流徒笞杖等,不論已結證,未結證,已發覺,未發覺,俱皆赦免。
赦書一出,放出一個大蟲來。他乃是一個慣好闖禍的賣鹽浪漢。那人身長力大,罔賣私鹽打死巡捕官,同官憐他是個好漢,審做誤傷,監在牢內。得此赦書一到,他卻赦了出來。此人住居山東濟南府歷城具一個鄉村,名喚斑鳩鎮,姓程名知節,又名咬金。身長八尺,虎體龍腰,面如青泥,發似硃砂,勇力過人。父親叫做程有德,早卒。母親程太太,與人做些生活,苦守著。他七歲上與秦叔寶同學讀書,到大來卻一字不識。後來長大,各自分散。因有幾個無賴,和他去賣私鹽,他動不動與人廝打,個個怕他,都喚他做"程老虎"。不料一日撞著一起鹽捕,相打起來,咬金性發,把一個巡鹽捕快打死。官府差人捉拿凶身,他恐連累別人,自己挺身到官,認了凶身,問成大罪。問官憐他是個直性漢子,緩決在獄,已經三年。時逢煬帝大赦天下,他也在赦內。
一日監門大開,犯人紛紛出去,獨程咬金呆呆坐著,動也不動。禁子道:"程大爺,朝廷大赦,罪人都已去盡了,你卻賴在此怎的?"咬金聽見"賴在此"三字,就起了風波,大怒起來,趕上前撩開五指打去。眾牢頭曉得他厲害,俱來解勸。咬金道:"入娘賊的,你要我出去,須要請我吃酒,吃得醉飽,方肯幹休。"那幾個老成的牢頭,知拗他不得,就沽些酒來,買了些牛肉,請他吃,算做是賠罪的。那咬金正在枯渴,拿這酒肉,直吃了個風捲殘雲,立起身來道:"酒已吃完,咱要去了!但咱的衣服都破,屪子露出來,怎好外邊去見人?你們可有衣服,拿來借咱穿穿?"禁子道:"這是難題目了,我們只有隨身衣服,日日當差,那裡有得空?"咬金紅著眼,只是要打。禁子無奈,說道:"只有孝衣一件,是白布道袍,一頂孝帽,是麻布頭巾,是閒著的,程爺若不嫌棄,我們就拿出來。"咬金道:"咱如今也不管他,你可拿出來。"禁子就拿孝衣孝帽遞與咬金,咬金接著,就穿戴起來,跑出監門。因記念著母親,急急向西門而去。未知回家見母如何,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