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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多一門外語

在得知獎勵的時候,趙傳薪是想留著那份真菌科技的。

如果要用在什麼動物身上,他覺得,如果是一匹馬那是比較合適的。

這年頭交通非常不便利,騎馬出行是個非常好的選擇。

如果是一隻鳥,那也合適。鳥可以到處飛,可以偵查敵情,可以成為趙傳薪的第三隻眼。

他現在沒有馬,也沒有一隻鳥,所以準備先留著真菌科技。

可偏偏,一不留神被乾飯給舔沒了。

一條狗能幹嘛?

如果是獵犬,那倒是可以打獵。可看乾飯的體型,顯然就不是什麼厲害的獵犬,可能就一土狗。哪怕是洋狗,也是國外土狗。

現在咋整?

就指著它看家護院嗎?

所以,啪,把日記本一合,趙傳薪抱起了乾飯,使勁的揉搓乾飯的臉頰。

「你壞了我的大事,你這個狗東西!」

乾飯:「汪汪……」

可趙傳薪似乎聽懂了乾飯的意思。

「放我下來!」

雖然這是預料中的事,但趙傳薪還是「虎軀一震」。

長這麼大,沒聽說過誰能聽懂狗語!

這麼容易就學會了一門外語麼?

他按照森林精靈教給的方法,集中注意力,問:「你為什麼舔我手心?」

乾飯:「好吃!」

好吧,還挺激靈的。

他不在和乾飯對話。

這小東西明顯腦袋還沒開發完全,就像個小孩,除了吃和玩耍外,啥也不是!

而且,大庭廣眾的和狗對話,多少會讓他顯得愚蠢不是,沒看那邊有小屁孩在那偷笑麼?

漢人雖然也養狗,但若是論對狗的親近程度還得是滿人。滿人經常掛嘴邊一句話:狗大孩子胖!

這句話就是形容一個家庭富足,狗養的大,孩子養的胖。

他們把狗和自己的孩子相提並論。

滿人不吃狗肉,傳說是因為很久以前,一條狗救了老罕王的一條命。

而在村外路邊挖黃泥的德福,被一個鬍子拉碴,裹著頭巾的男人攔住。

那男人掏出了一小把野地果,臉上擠出非常勉強的假笑,問他:「孩子,伱們村是不是有個叫趙傳薪的?」

德福眼珠子轉了轉,先接過那一把野地果,不屑的撇撇嘴:「有沒有糖?那點心呢?啥都沒有?野地果,誰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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