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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比這個資本,比他投入到交換中去的東西多;他除了這個資本還得到利息。”第69頁
制帽業主在這裡代表生產資本家,而同借貸資本家相對立。蒲魯東顯然沒有弄清楚這個秘密:生產資本家怎麼能夠按照商品的價值出售商品如何平均化為生產價格的問題,在這裡,從他的見解來說,是無關緊要的,並由此除了取得他投入到交換中去的資本,還能取得利潤。假定100頂帽子的生產價格=115鎊,並且這個生產價格恰好和帽子的價值相等,就是說,生產帽子的資本恰好具有社會平均構成。如果利潤=15%,制帽業主在他按照這些商品的價值115鎊出售這些商品時,就會實現15鎊的利潤。他生產這些商品只花費100鎊。如果他是用他自己的資本進行生產,他就會把這15鎊餘額全部裝進腰包;如果他是用借入的資本進行生產,他也許就要拿出5鎊作為利息。這樣做決不改變帽子的價值,而只改變已經包含在這個價值中的剩餘價值在不同個人之間的分配。既然帽子的價值不受支付利息的影響,蒲魯東下面的這些話就毫無意義了:
“因為在商業中,資本的利息加到工人的工資上,共同構成商品的價格,所以,工人要買回他自己的勞動的產品,就不可能了。自食其力的原則,在利息的支配下,包含著矛盾。”第105頁【因此,照蒲魯東說來,“房屋”、“貨幣”等等就不應當作為“資本”來貸放,而應當作為“商品……按照成本價格”第43、44頁來讓渡。路德比蒲魯東高明一些。他已經知道,牟利與貸放或購買的形式無關:“從購買當中也能獲得高利。但是現在要一口吃掉,那就太多了。現在必須先談一種,即先談放債的高利貸。等我們搞掉這個以後在末日審判以後,我們再來譴責
<b>購買上的高利貸</b>。”馬丁·路德《給牧師們的諭示:講道時要反對高利貸》1540年維登堡版】
在下面這句話裡,蒲魯東把一般資本的運動說成是生息資本特有的運動,這說明蒲魯東多麼不理解資本的性質。他說:
“貨幣資本從交換到交換,透過利息的積累,不斷流回到它的起點,由此可以得出結論,不斷由同一個人反覆進行的貸放,會不斷為同一個人帶回利潤。”[第154頁]
那末,在生息資本特有的運動中,什麼東西對他來說還是不能解決的謎呢?是這幾個範疇:購買、價格、物品出讓以及剩餘價值在這裡藉以表現的沒有媒介的形式;總之,是這樣一種現象;在這裡,資本作為資本已經變成商品,因而出售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