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一·駱駝】 第1章 活著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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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謙那個強姦犯的爸終結了她的整個少女時代,讓她從裡到外黑了個徹底,越發地不知羞恥起來。
而作為一顆“雞蛋”,魏謙的童年就是一場漫長的折磨。
他媽每天晚上都會罵罵咧咧地出門,直到第二天早晨才回來,會用長長的指甲把他從被子裡活生生地掐醒,如果她心情好,就爹孃三舅老爺的一起罵他一遍,如果她心情不好,還會順手打他兩個耳光,然後一身酒氣地指使還沒有鍋臺高的小魏謙去給她弄口吃的。
有那麼好幾次,魏謙把耗子藥都買好了,準備下在飯裡,跟她同歸於盡,不過最後還是沒下成,因為那女人偶爾試圖當個媽的時候,會用柔軟的胳膊抱著他看一會電視,高興了還會溫聲細語地在他耳邊跟他說幾句話。
如果夜裡收入不菲,她還會在早晨回家的路上給魏謙買兩套煎餅果子。
這種情況雖然彌足珍貴、可遇不可求,卻總能讓幼小的魏謙受寵若驚,每到這時候,他就不想殺這個女人了,因為他也會想起來,這女人是他親媽。
他的親媽比他一生中見過的任何女人都要漂亮,然而絲毫沒有給他帶來一點榮耀。
可全世界畢竟只有這麼一個人是他親媽,殺了,就沒了,他捨不得。
他們倆就這樣,彼此仇視又相依為命地活了下來。
魏謙五歲的時候,他媽又嫁了一回人,繼父是個老實人,賺錢不多,沒什麼本事,對這個便宜兒子也不算很熱絡,但是也從沒有虐待過。
後來大概是嫌他在家裡礙眼,等魏謙剛滿六週歲的時候,繼父主動把他送進了小學校,騎著大二八的腳踏車送他去學校報道。
魏謙管他叫叔。
叔來了以後,他媽一夜之間就“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了,再也不出去鬼混了,幾乎是立竿見影地洗淨了鉛華,高挽了長髮,沒再沾過一滴的酒,脾氣也好了很多。
她搖身一變,成了一個正常的女人和正常的母親。
當年冬天,她甚至動手給魏謙織了一件毛衣,那件毛衣他只穿了一冬天,由於個子長得太快,第二年就穿不下了,卻一直被魏謙珍而重之地收在櫃子裡,因為那幾乎是他童年收到的唯一一件禮物。
都說六七歲的孩子到處滾、狗都嫌,可魏謙六七歲的時候乖順得就像條狗一樣,他一句廢話也不多說,一個要求也不提,如果大人不主動給,他就絕不開口問大人討錢,學校裡有時候有點事讓交錢,魏謙都是先跟別人借了,再自己跑檯球廳遊戲廳去給人打雜幫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