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愛 (第5/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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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的。
有兩種以非人格的事物為物件的愛需要特別加以說明。
對有些人來說,尤其對英國人和俄羅斯人來說,所謂的“愛大自然”是一個永恆、重要的情結。這裡的“愛大自然”指的不是那種單純的對美的熱愛。當然,很多自然事物——花、木、鳥、獸——都是美的。但是,我現在所說的那些自然愛好者,他們對具體的美的事物並不十分關心,那些關心具體的美的事物的人反而會妨礙他們。對他們來說,與一個興致勃勃的植物學家一同散步是一件糟糕的事,他會不斷地停下來,讓他們注意細節。他們不是在尋找風景,其代言人——華茲華斯強烈地反對這種做法。他說,尋找風景會讓你“在風景之間進行比較”,讓你“以色彩、比例這幾項可憐的新玩意兒為滿足”。當你忙於這種區別性、評判性的活動時,你就錯失了真正重要的東西——“時令季節的氣息”,即一個地方的“靈魂”。華茲華斯說的沒錯。所以,倘若你以他的方式去愛自然,(在戶外)與風景畫家為伴比與植物學家為伴更糟糕。
真正重要的是“氣息”或“靈魂”。自然愛好者想盡可能全部獲得自然在每個具體的時間和地點向他們傳達的各種資訊。在他們看來,單調淒涼、猙獰恐怖的景色與富麗眩目、優美和諧的景色同樣寶貴。即便一個地方毫無特色,這種缺乏特色本身也會得到他們的積極反饋,這是自然向他們傳達的又一資訊。他們敞開自己,體驗每一片鄉間、每一個時辰本身的特色,希望把這個特色融入自己,讓它將自己全然浸透。
像眾多其他的體驗一樣,這種體驗在十九世紀被盡情謳歌之後,已經遭到現代人徹底的批駁。我們不能不贊同那些“拆穿家”的觀點,即,華茲華斯在不以詩人,而是以哲學家(或半個哲學家)的身份講述這種體驗時,說了一些愚蠢至極的話。除非我們已經找到證據,否則,認為花朵喜歡所呼吸的空氣,便是愚蠢。倘若花朵喜歡所呼吸的空氣,它們無疑既能享受快樂也能感受痛苦,進一步這樣認為就更加愚蠢。同樣道理,多數人不是從“春天樹林的脈動”中學習到道德哲學。
即便學到,那也未必是華茲華斯贊同的道德哲學,可能是殘酷競爭的道德哲學。我認為,一些現代人學到的正是如此。對他們而言,只要自然能夠喚起“血液中邪惡的神靈”,他們就愛它,因為在那裡,性、飢餓、單純的力量在無情無恥地執行。
你若以自然為師,它會將你已定意要學的東西教授給你。換句話說,自然並不施教。顯然,以自然為師的傾向極易嫁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