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錯愛12 (第1/5頁)
金泓瀚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凌風趕到現場後,什麼也沒問,就徑直走到了蓋著白布的屍體邊,他掀起白布,看到了被拖得血肉模糊的屍體。
屍體的嘴裡塞著一塊布,雙手的手腕被一根大約有成年人食指粗的麻繩緊緊捆綁著。因為被長時間拖行的原因,屍體身上的衣物除了接近頸部的位置還有些完整的布料外,其餘部位的衣物磨損的所剩無幾,身體上更是血肉模糊,幾乎找不到一寸完整的肌膚,很多部位的骨頭都已經裸露了出來,屍體後的地面上還有一道長長的血痕,整個場面慘不忍睹。
“凌隊,這是在死者的衣兜裡發現的。”
勘查人員將一個裝有A4紙的證物袋遞給了凌風。
A4紙上的內容和前兩起兇案完全一致,“自作孽不可活,罪惡的肉體必將受到死亡的懲罰”,字跡的邊緣同樣也有紅色液體向下流淌的痕跡。
凌風皺著眉頭,看著A4紙,又看了眼屍體,疑惑的說道:“按當時目擊者所說,兇手是拖著死者在高架橋上行駛,之後並沒有下車,只是放慢了車速,割斷了繩子,那這紙上的血字是?”
“應該是死者的血。”法醫解釋道,“在死者的手腕上,我們發現了一處傷口,相信應該是之前被兇手割開取血寫字的。”
“取血寫字?簡直是瘋了!”凌風怒道。
此時,偵查員走到凌風身邊,說道:“凌隊,根據目擊者提供的摩托車車牌號碼,交警部門已經查到了摩托車車主的資料,資料顯示,車主叫錢玉恆,而在高架橋的沿途,勘查人員撿到了一個錢包,撿包內財物都在,還有一張身份證,上面所寫的名字就是錢玉恆,透過比對,已經可以肯定死者就是錢玉恆,職業是名摩的司機。”
“摩的司機?馬上查他的底,尤其是近段時間的行蹤,一定要留意一些和狗有關的事。”凌風說道。
“凌隊,在距離這裡6公里遠的地方發現了被兇手遺棄的摩托車。”
“圍繞棄車的地點展開調查,看有沒有目擊者能提供疑兇的逃跑路線。”
第三起兇案的發生讓凌風極為憤怒,他沒有想到沈輝居然還會頂風繼續犯案,由此可見他已經嗜殺成狂了,如果再不盡快把他抓獲歸案,接下去還會有多少人遇害簡直無法想像。
不過從另一方面來看,第三起兇案的發生也為凌風提供了一條極具價值的線索,那就是沈輝還沒有逃離本市,如今已經封鎖了海陸空各個交通要道,如果他這樣都能逃走,除非長了翅膀。
死者錢玉恆的父母和妻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