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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和主管是怎麼認識的啊?快把你們的愛情故事說來聽聽,讓我們也參考一下,以後也找個像你這麼好的男朋友。”
“之前我跑過一段時間的嘟嘟,那天正好接到她。”
難怪了,請問誰能抗拒拿勞斯萊斯跑嘟嘟的年輕男人,雖然這個人看起來像個黑社會,但是本身是很帥。
像是瞭解大家的想法一樣,他繼續解釋道:“那天她還覺得我欺騙了她,因為她想坐的是oper,不是現在這個車。”
大家一起笑。
陳曦也笑了。
她想起當時的自己和高煥,自己真是太傻了。
“那天下雨了,高煥拿了一把傘借我。”陳曦介面道,高煥於是停下來聽她說話。
“回家之前他還拜託我不要給他打差評。”她捂著嘴笑了笑,想起兩人的初遇,確實挺有意思的。
“後來呢後來呢?”大家迫不及待想聽下文,初遇之後呢?怎麼發展成為男女朋友?
要知道當時陳曦沒有現在這麼好看,也沒有每天化妝打扮,看起來有些老氣的。
“後來我回家一查,那把傘要十萬塊,趕緊就聯絡他,要把傘還他。”
“然後我就死皮賴臉地跟著她了,約她吃飯。”這句話是高煥說的。
太不可思議了,大家都以為是陳曦追求的高煥,因為高煥實在沒有什麼理由會喜歡上陳曦,大家都搞不懂。
這種有錢又帥又瞎的男人到底去哪找。
“現在想想,第一次見面,我就喜歡上她了。”
他轉頭看著她。
將她的手撈過來,在她手指上親吻了一下。
“太肉麻啦,不要虐狗!愛狗人士嚴厲譴責這種行為的!”小謝說。
陳曦的臉紅了。
把手抽走。
“吃飯吃飯。”她給高煥夾了塊牛肉,放在他的碟裡。
“嗯,都聽你的。”他不再說話,拿起筷子吃東西。
“姐夫居然還是個耙耳朵,請問您還有兄弟嗎?不行的話表兄弟,好朋友也可以,介紹給我吧。”小謝厚著臉皮說。
“臣附議。”二號女孩。
“我也拿著愛的號碼牌。”三號女孩。
高煥仔細想了想,那些人並不適合這些女孩。
搖頭。
“沒有了。”
大家敗興而歸,化悲憤為食慾。
誓要讓高煥大出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