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馬幫賣鹽利潤高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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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不管是各處巡檢還是十里鋪鹽垣,包括分縣衙門、各地鹽茶道執事人員都知道,跑馬幫、走船幫,就沒有不帶私鹽的,否則不如就在鹽場坐地賣就可以了,誰還出來擔驚受怕、風餐露宿的。但他們才不會去禁絕,禁絕私鹽是朝廷的口號而已,真是禁絕了,他們哪裡去撈取這豐厚的油水。
第二天馬幫繼續卯時準時出發,在明祥坤三人的介紹下,找到一些寨子、鎮子開始賣鹽。他們賣鹽很簡單,走進寨子就說:十里鋪井鹽來了,這回你們要好多?找到鎮子上的鹽醬鋪子就問:十里鋪井鹽,你要好多包?
這些本地坐商和寨子裡的頭人們一聽到十里鋪鹽巴來了,一般都會買一些,何況現在局勢這麼混亂。據說白旗軍已經打下好多個府、好多個廳、好多個縣了,誰知道哪天打到自家這裡,家裡不存點鹽不行啊。菜可以不吃,鹽必須要有,尤其是十里鋪井鹽,一天不吃,渾身沒力氣!
李壯知道其他鹽場的馬幫送到這邊的鹽,現在論包賣已經是一百一十文一斤,論斤賣是一百三四十文一斤。但他沒有漲價,還是按照批發一百文和零售一百二十文出售。所以這些人嘗過李壯的鹽後,確認是十里鋪的井鹽,再聽到李壯的報價,都紛紛儘量多購買。最後的結果就是還沒到水城廳,他們的一百石鹽就銷售一空了。
原本李壯還想到興義府走一遍,和沿途一些坐商和寨子頭人們混個臉熟,但得知現在白旗軍正在那裡和朝廷軍隊、地方團練開戰,就只好打消了這個念頭。
這一趟一百石,除開各處打點、各種路上開銷,李壯獲得毛利潤超過了一千兩。現在的一千兩可是一筆鉅款,怎麼個鉅款法呢?比如十里鋪新任分縣縣令年俸祿是六十兩,福安縣縣令是九十兩,青雲客棧聶掌櫃李壯給他開了高薪,年俸二十兩,在仙客來客棧時他還只有年俸十兩,而普通老百姓一家一年能存銀一兩就算是小康之家了。
而這一百石鹽也就是李壯友堂鹽場一天的產量,李壯友堂還不是十里鋪的大鹽場,可見十里鋪的鹽商們多麼的有錢。這也就怪不得朝廷老是想宰這些鹽商一刀,各種稅各種捐各種費年年增加,時不時還抄沒一兩個出頭鳥。不過十里鋪鹽商們可不是軟柿子,有人有銀子,跟各級官員關係可謂盤根錯節,加上現在朝廷自顧不暇,即便朝廷眼饞鹽商們的銀子也無可奈何。據小道訊息說,年輕的太后就經常感嘆:算他們有錢!
這才出來六天鹽就賣完了,看來只要是能把鹽運過來確實是不愁賣,李壯就決定趕緊回家立馬再運。賣完鹽,李壯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