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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有習語稱“殺人者償命”,說的是“殺人”之罪刑罰極重,要犯者以命相抵,意在警示殺人之罪絕不可饒恕,也絕不可由人隨意構陷。
從前大理寺不是沒攻訐過六部,裴鈞也不是沒料到因閱卷舞弊和鹽案而起的栽贓,最終會潑到六部來。可此前的一次次構陷,大理寺指摘六部人貪墨、瀆職的雖多了去,但不管其中成了與不成的,卻都沒有哪一回真敢扯上人命官司、用上“殺人”二字。只因這朝臣“殺人”之罪被控雖易,其引證與落判卻都要上呈皇帝抉擇。所以,若是無法證實罪狀,不僅是空耗官資、惡意中傷,更也是有汙天子龍目、枉費帝王精力,嚴重的還會受反坐之罰,讓構陷之人吃不了兜著走。
故此罪一經控告,絕無可能草草善終,而若無切實線索,貿然拘捕一部尚書的後果,哪怕是一司一院都難以承擔的。所以崔宇受控“殺人”,絕不會只是空穴來風。且大理寺的一干動作表的總是其背後蔡氏的意思,這押捕崔宇之舉又如此突然、如此精準,其速如電、其勢如雷,這雷電更恰恰是劈在了對裴鈞正為要緊的刑部之上,稍一細想,便可知這一定不是尋常的官員不睦與部院間尋釁,而是背後之人親自出手了。
而這背後之人,除了當朝太師蔡延,自然不作第二人想。
蔡延二十年來久浸宦海,歷過的陰謀陽謀比後生走過的平路都多,其手筆一經展露,便和他的兒子、門人絕不相同。
若說裴鈞在朝中的行事之風是爪牙畢露、勝在鋒利,如虎,那蔡延之謀便一定如蛇——似蛇捕獵般,沒有任何勇猛的追捕和兇狠的撲殺。它不會虛晃,不會驚動獵物,它只會在鎖定獵物後綿長而柔軟地蟄伏待變,等時機一到,便狠而準地一口咬上對方的咽喉,再不緊不慢地注入致死的劇毒,然後將獵物整而吞之,繼而消食殆盡。
和蔡颺那瞎打鳴的弱殃雞不同,他老爹蔡延從不會無的放矢,也絕不會錯失任何良機,更絕沒有一頭髮熱就衝動行事的時候。故而若是蔡延要控告崔宇殺人,那就算崔宇沒真殺過人,手上也一定沾過不知何人的鮮血,殘留過某種腥熱的氣味……
無論如何,必然有跡可循。
眼下慌亂不是個辦法,裴鈞稍一定神,即刻問錢海清:“崔家來人怎麼說的?大理寺說崔宇殺了誰?”
錢海清喘了口氣道:“不清楚——崔尚書的夫人在府上哭得說不清話,跪著求咱們先來找您回去幫她。師父,您回去問問她罷,眼見崔夫人那模樣,是真攤上大事兒了!”
裴鈞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