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雅望,別哭 下 (第2/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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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住他:“夏木,夏木啊……”
二十二歲那年冬末,在當警笛聲和救護車聲的交錯中結束,當她緊緊抱在懷中的少年,被戴上冰冷的手銬帶走的時候,舒雅望跟著警車,哭的聲聲力揭。
從那時起,她的世界,忽然變得支離破碎,再也無法拼湊完整。
舒雅望呆滯的坐在床上,緊緊的抱著自己,她的褲腿上還沾著鮮血,她愣愣的看著雙手,腦中一片空白。
舒雅望使勁的咬著手指,她的身子一直在發抖,十天了,這是夏木被抓的第十天,事情似乎一直在向壞的方面發展,醫院裡的曲蔚然因為傷勢過重,失血過多,深度昏迷,醫生宣佈他很有可能成為植物人。
曲父無法承受可能會再次失去愛子的疼痛,對拘留所的夏木採取了瘋狂的報復,他讓人將會議室拍下來的影片散播在網上,高官子弟持槍殺人,多麼好的輿論話題,網上一下就掀起了千層浪,那些不知道前因後果的網民,高叫著殺人償命的口號。他花高價請電視臺連續三天報道此事,引起巨大的社會反響,公安局領導高度重視此案,對夏家派去的人避而不見,一時間夏家無法將夏木保釋出來。
夏司令曾想找曲父庭下和解,可曲父只說了一句:“相信夏司令也懂得老來喪子之痛,這傷痛,是任何條件都和解不了的。”
這話,也表明了他的決心,若是曲蔚然真的死了,那曲父就算傾家蕩產,也會把夏木告到坐牢!
夏木家的別墅裡一片靜默,舒父站在客廳外面,夏司令嚴苛的臉上滿是寒霜,他交握著雙手問:“劉律師,這個案子你看法院會怎麼判?”
坐在夏司令對面的劉律師深吸了一口氣,皺著眉頭說:“這案子,如果曲蔚然死了,那持槍殺人罪是坐實了,按照我國刑法規定,未成年人犯罪不適用死刑,包括不適用死刑緩期執行,所以不會判死刑以及死緩,而且,未成年人犯罪,按刑法規定,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也就是說,這個案件最高,可以判無期徒刑,最低也要判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如果沒死,非法持槍且殺人未遂,兩罪並罰,最高可判有期徒刑十年以上,最低六年以上有期徒刑。不過,具體怎麼判還得看法官的。”
夏司令沉默了一會轉頭問:“你覺得你有多大把握能把判刑減到最低?”
劉律師推了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