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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媽驚訝地望了眼栓子:“是真的啊!六年前搶劫的事,也是真的。”
栓子越發不解,便問道:“那這家人現在呢?”
大媽越發詫異地看著栓子:“你找他們做什麼?人家得了搶劫犯還的那一萬塊錢,高興,帶著孩子去參加夏令營了。”
栓子忙搖頭:“沒事沒事,我就是覺得好奇,這事兒挺好玩的。”
說著這話,栓子趕緊跑了。
栓子離開了這裡,猶豫了很久,終於回到了家鄉。
他的家鄉,有個姑娘,叫阿月。
阿月是他隔壁家的女孩。
在他青春正年少的時候,他一個忍不住,侵=犯了阿月。
他驚怕之下,就跑了。
反正他在家也是沒人疼沒人愛的。
如今回到家,發現那裡的平房好多都已經拆了,自己原來的家已經不見了。
他想去找阿月,想看看她如今過得好不好,想告訴她其實自己是喜歡她的,也想告訴她,自己其實很後悔很後悔當年的錯事。
可是六年過去了,曾經的瓦房早已拆了,那歪歪扭扭的籬笆牆,他去哪裡找她?
他失魂落魄地轉身就要離開,心裡說不出的沮喪。
想著自己當年如果不是做出那個錯誤的事情,現在會是如何,是不是也該娶了媳婦,有個娃?打著一份也許掙錢,也許不掙錢的工?
人這一輩子,有很多的岔路口,有時候一個抉擇錯誤,就再也回不了頭。
就在這時候,前面一個女人,一手領著一個小女孩,一手提著一塑膠袋的菜,從前面走過。
他跑過去,想向她打聽一下,可是那女人一抬頭,兩個人都愣在那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