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紅豔豔的結婚證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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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紅英也不知道是真沒聽出來他話裡面的意思還是聽出來了卻假裝沒聽出來,繼續熱情的招呼他吃菜,一旁的溫婉也沒被冷落。
招呼完了才道:“我自己的兒子啥樣的人自己知道,他這是拿溫婉當寶一樣的疼呢!這過日子或許有磕磕碰碰,話我不能光撿好的說,咱們實話實說。溫婉這麼遠到咱們家來,好好待她那是應該的,我是拿她當春娥一樣待的,該關心關心,該教的教,該說的我也在說。有什麼意見,有什麼不合適的,溫婉你直接跟我說。我們這一家子人都簡單直接,不興那些彎彎繞繞的。東平比溫婉大,男人本來就該讓著女人,照顧著女人,何況還大好幾歲,總要有大幾歲的用處。以後要是對溫婉不好,我是寧願要溫婉也不能要那樣的糟心兒子。”
溫婉瞅瞅這個在瞅瞅那個不吭聲。
日子是她跟陸東平在過,旁人,好了就近一點,不好就遠一點,她也不是泥,隨人想咋捏就咋捏。
一頓飯老下午就開始吃,一直吃到晚上黑燈瞎火的路都看不到了。
陸東平點了火把送許青銘回去。
該說的都說的差不多了,兩個人一路都沒說什麼話,到了知青點跟前許青銘才道:“陸東平,你,你要記得,對安寶好一點。你除了對她好,再沒有別的東西能留的住她。”
陸東平點頭:“我知道!”他比誰都清楚。
許青銘再不多話,擺擺手:“回去吧!”
陸東平也沒多留,看著他到了門口,拿著火把轉身就朝回走。
領證,嗯,明天就是個好日子。
晌午放學的空擋,他借了腳踏車將溫婉帶去了公社那邊。
到了公社大辦公室不需要溫婉操半點心,全程跟著陸東平走就是了,沒一會兒功夫,寫著領導人語錄,印著紅雙喜和一對兒紅花的結婚證就出爐了。
除了語錄,下面就是兩個人的名字。“陸東平,男,二十四歲,溫婉,女,十八歲,自願結婚,經審查合於xxx婚姻法關於結婚的規定,發給此證。
——一九七二年四月
”二十八”。
上面再蓋上革命委員會和人民公社的印章。
結婚證出爐,紅豔豔的跟火一樣的顏色彰顯了陸東平這會兒的心情,像是有火在燃著,整個人,看溫婉的眼都帶著灼熱。
公社裡的人和他都熟,免不了要打趣他幾句,不過當著溫婉的面還算是有分寸,只問他什麼時候辦酒,要上門喝喜酒。
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