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餓死,狂風暴裡還要巨大生物,食人的沙蚺、寄生的沙蚊,還有一種被叫作追風者的蟲群,隨便哪一樣都能滅了營地。
活著已經很不容易了,沒人管,也沒人敢管,生與死都是說不準的事,誰還管樊宇做什麼。
可男孩撲了上去。像動物一樣,黑黝黝的面板泛著健康的光澤,他撲上樊宇的手臂,用力咬住了那隻手。
“啊!”樊宇本能地叫了出來,劇痛襲來,讓他的喊叫聲衝破了營地的範圍。狼崽子果真是動物,咬住就不肯撒手,儘管只有8歲多,正處於人類換牙的階段,可細小的密齒活生生啃破了他的虎口。
於是樊宇放開了宋撿,和狼崽子滾在了一起,一拳將他的小臉打偏,這一口才鬆下來。
虎口上,一個血糊糊的窟窿。
居然被咬穿了。
“媽的……媽的……我斃了你!”樊宇甩著滿手的血,拿出腰包裡的槍。男孩四肢爬行著跑開,比人用兩隻腳跑得還快。臉被打腫了,左腮幫子上一個大鼓包,他一邊逃跑,一邊朝外啐了一口人血。
像是在示威。
樊宇瞄準了他,也能看到密麻麻的狼群衝他這邊過來。但手傷實在太疼,疼得他失去理智,今天必須要斃了這他媽狼崽子。
“樊宇!”張牧及時趕到,一把壓下了樊宇的槍口,“你幹什麼?”
“我斃了他!”樊宇瞪著一隻血紅的眼睛。
“不許,營地裡不允許自相殘殺!”張牧說。他是推選出來的首領,每個營地裡的領頭人都有絕對領導力。這是大家活下去的方式,聽從最得人心的那個,總比一盤散沙要好。
樊宇費了好大勁才收回槍,壓著虎口的傷,進帳篷裡清理傷口。天色已暗,溫度在繼續下降,到了晚間會降到零度左右,張牧看了看驚魂未定的宋撿,從自己的帳篷裡,拿了一條毛毯給他。
宋撿已經完全嚇呆,下巴還滴著血。當毛毯裹到他肩上的時候,猛地往後一躲。
“是我。”張牧摸了摸宋撿的頭,“看得見我嗎?”
宋撿吃力地搖了搖頭。
“能看出光嗎?”張牧又問。要是連光暗都分不出來,這孩子絕對活不到成年。
宋撿還抓著石頭,上下齒列咯噠咯噠地打顫,磕碰。他點了點頭,小臉滿是灰塵和汗,就連哭出來的兩道淚痕都因為沾了沙土變成黃色。
“去那邊吧,晚上營地會生一堆篝火,暖和。”張牧把他扶起來,板著小孩的肩,給他轉了個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