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 (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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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裡的小傢伙開始跟她的大腦爭奪養分,說不定她連現在這樣模糊的記憶都會沒了。
雖然她拼命回憶,但能夠完整回憶起原文的就只有海因萊恩的《你們這些回魂屍》和阿西莫夫的《推理》,其他那幾篇都只記得大致的劇情跟原文裡的一些片段。片段歸片段,陸秀依然不厭其煩地寫了下來。
用毛筆寫英文果然不方便,將能夠記得的都寫下來之後,陸秀的手臂已經酸得抬不起來了。不是她不想買鋼筆,實在是這個時代的鋼筆都貴得要死。她剛進文具店的時候原本是想買的,發現小小一支筆竟然要她好幾個月的房租後,當場嚇得縮了手。反正她只是寫文救急,沒打算長期吃這碗飯,能省則省。
擱下筆,正準備活動活動,剛好聽到房東喊吃飯,陸秀立刻屁顛屁顛地奔了下去。她一個人做飯不划算,考慮到將來肚子大起來買菜做飯實在太折騰人了,她索性跟房東搭了夥,每月交伙食費。
雖然省了麻煩,卻讓她原本就不多的錢顯得更加捉襟見肘。想到未來還不知道在哪裡的房租錢跟伙食費,陸秀那點因抄襲而生的罪惡感終於還是漸漸淡了下去。
吃完飯,她字斟句酌地把回魂屍的中文版給譯了出來。現在再看,回魂屍真的是個寂寞的故事。
1962年,一個女嬰被拋棄在孤兒院門口。1983年,當時的女嬰長大後在公園與一個男人一見鍾情,男人與她春風一度後消失,女孩懷孕並生下了一個女嬰,女嬰不久後就被一個神秘人抱走。此時,女孩已經做完變性手術,成了一個男人。1988年,他路過一個小酒館,酒館的老闆把他招募進一支神秘的部隊,進行時光旅行。為了找那個拋棄他的混賬復仇,他回到了1983年,卻在公園與曾經的自己一見鍾情。女嬰出生後,被酒館老闆抱走並遺棄在了1962年的孤兒院門口。1993年,他接到任務招募人手,於是他決定返回1988年,去招募曾經的自己。
這個故事裡,主角既是女主角,又是男主角,既是女嬰,又是酒館老闆。就像一條銜尾蛇,吞吃著自己的尾巴。
那個孤兒院裡無人領養的小女孩,那個輕易就上當受騙的傻姑娘,那個想著回到過去找那個混蛋報仇卻愛上了曾經的自己男人,那個為了讓曾經的自己能夠再遇到自己,所以偷走了女嬰的酒館老闆。
故事的最後,未來的自己對曾經的女孩那句“我真想你”,反而讓故事顯得越發的寂寞。原來從頭至尾,都只有自己一人。
獨自一人坐在陌生的亭子間裡,跟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