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膩水源頭兩花嬌 (第2/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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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像儒家禮教那般講究門當戶對。李鴻永年紀也有二十,也差不多到了可以娶妻的時候,眼見小夢和箋麗兩人俱是嬌媚,已然心動,又知道她們只是身邊少年的“保鏢”,自然巴不得路上有機會多多接觸,見這少年同意下來,心中暗喜。
眼看著縣城的城門越來越近,蕭伯回過頭來,往春箋麗的腰上看了一眼。李鴻永會意過來,轉頭看向春箋麗裡:“小春姑娘,持弓入城可是犯法之事,你的弓可要藏一藏……”
春箋麗笑道:“李公子儘管放心,他們不會管我的。”
李鴻永道:“這個……”雖然越嶺這邊,在這些方面管得遠不及中原嚴格,許多獵戶往往也都會帶著弓箭入城,但終究是可管可不管的事,如果守城們的兵士非要過問,要麼沒收,要麼平白無故的去些銀兩,雖然也不是什麼大事,但總是不好。
說活間,馬車已經到了城門,此時日頭正盛,守門的兩個兵士懶洋洋的倚在兩邊。馬車停下,李鴻永亮了亮行商的文牒,其中一名兵士隨便掃了一眼,揮一揮手,正要讓他們京城,眼睛一瞄,忽道:“等一下……你,就是你,你這是什麼?帶弓進城是犯法的知不知道?你這是……”
春箋麗回眸輕輕一笑:“這位兵哥哥,你看,這弓兒只是用來收藏的裝飾品,根本傷不到人的,你讓我把它帶進去好不好?”
那士兵看著她那千嬌百媚的容顏,心神一蕩,整個人都痴了:“那個……好……好……”
春箋麗原本也就是江湖兒女,又精通媚術,一個小小的守城兵士自然是輕易拿下。直等馬車進了城,那兵士已經在他們身後,魂不守舍的往他們這邊看來。
馬車上,李鴻永感嘆著,什麼叫“回眸一笑百媚生”,他現在終於見識到了。
車隊進入早已包下的一家客棧,其他人在蕭伯的指揮下,將車上的箱子幫到後院,將馬牽入馬廄。雖然李鴻永推託,但春箋麗仍然按照規矩,交了屬於他們三人的份子錢,她告訴李鴻永,反正她們用的也是那位“寧公子”的錢,不用白不用。李鴻永原本不好意思收他們兩個姑娘家的錢,不過既然出錢的是被她們“押送”的那位少年,那他自然也就不客氣了。
正要進入客棧大廳,忽的,後方傳來一聲嬌笑:“這不是鴻永兄弟麼?”
幾人回過頭來,只見踏入院中的是有兩人,一個是二十多歲,身穿黃裳的青年女子,一個是頗為秀氣的少年。看到他們,李鴻永笑道:“原來是胡大姐和霜兄弟,兩位如何會在這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