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狀元出馬:劍拔弩張! (第3/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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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的。
就好像鄭安在成為吏部尚書之前,雖然投散在家,但因為有著“金紫光祿大夫”的頭銜,哪怕他身上沒有任何官職,那也是從二品。
群雄不明事理,對朝廷瞭解不多,說什麼“寧公子官比仇將軍大”、“從四品見了正四品就好比如夫人見了正堂夫人”,那都是錯的,此刻的寧江連官職都沒有,又怎麼可能“官比仇將軍大”?然而,明明不是官的寧江,按著品階,他的地位就是比仇天凌高,仇天凌不服不行。
也正因此,當寧江突然問他是“幾品”的時候,仇天凌一下子意識到,自己搬出了王法,砸了自己的腳。就像寧江說的,莫說寧江沒犯法,即便是犯了法……他能怎麼樣?
在群雄的鬨笑聲中,仇天凌一時間也是面紅耳赤。品階只是品階,寧江就算品階比他大,那也管不到他。
但是同樣的,即便是寧江犯了法,按照朝廷的律法,他最多也就只能往上告,而不能直接抓人。
要知道,在這一方面的制度是非常的森嚴的,甚至到了不管是任何案子,一旦打起官司,先論雙方“尊卑”,再談是非的地步。
而在軍中,甚至還立有“階級法”,規定兵士無權狀告上級,對上級稍有觸犯便須處死或流放。
之所以會有這種官職與官階分開的制度,說到底,還是那些制定制度的高官,在為自己的將來考慮,這樣一來,朝堂上的那些高官即便是告老還鄉又或是被政敵鬥倒,回到家鄉,仍然是一個地位尊貴的“官紳”,身無官職,品階猶在,地方官員依舊得看他們臉色,不敢隨隨便便的動他們。
也正因此,此時此刻,別說寧江沒有犯法,哪怕他真的就是造反,仇天凌這個從四品的儒將,也沒有權力抓他這個正四品的“民”。他要是敢這樣做,朝廷上的那些大員絕對會讓他死得難看。
只因為,這種制度,保護的是那些大員自己的將來,誰敢保證自己始終能夠在朝堂上風風光光,一輩子不被政敵鬥倒?誰敢保證自己將來沒有“告老還鄉”的那一刻?在朝堂上是一個威風八面、富貴顯赫的高官,解職還鄉之後,區區一個地方官就能對他們說抓就抓,這種事誰受得了?
仇天凌要是真敢把品階比他大的寧江抓去,他挑戰的就不只是這裡的江湖人物,而是一整個儒家天下的制度……他可真沒這個膽量。
不由得回頭朝張屠圭狠狠瞪了一眼。
張屠圭本是想著,他當眾“狀告”寧江,仇大人把告狀雙方都帶到宣慰司去“審理”,乃是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