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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這樣的人不可能是兇手,但是現在他相信,一旦這樣的人說起謊來會比任何人都可信。
“我沒什麼可說的。”隔了一會兒,袁橋終於開口,並且抬起眼睛正視林仲傑以表示自己毫無畏懼。
“張兆勇說看見你的公文包在死者的床上。”林仲傑不帶任何感情地說。
“他撒謊!”這次他的反應極快。
“他發誓說他看得清清楚楚。”
“這純粹是誣陷!”他憤然道,“如果你多瞭解他一點,你就會發現他是個什麼樣的人,說謊成性,卑鄙無恥,道德敗壞,簡直是個人渣。你知道嗎,為了錢他什麼都做得出來!”
“他說他還把你的公文包拿回到了自己的房間,以便要挾你。”
“這個混蛋!”他咬牙切齒地說。
“他曾經要挾過你嗎?”
“沒有!”
“你真的沒有把公文包放在死者的床上?”
“當然沒有!”袁橋斬釘截鐵地說。
“他提醒我,很多人都可以證明你早上出去時帶著公文包,因為你每天上班都帶著它。但是那天晚上你出現的時候,手上卻空空如也。後來我翻閱了那天我們在現場附近拍的照片,很幸運在那裡面我們找到了你,”林仲傑注意到袁橋的臉上迅速滑過一絲恐懼,“公文包的確沒在你手上。你怎麼解釋?”
一陣沉默。
“我沒什麼可說的。警官。”他再次說。
林仲傑決定先放他一馬。
“好吧,那麼我們換個話題。跟我談談李今如何?”
“你想知道什麼?”他隨手開啟一罐啤酒,往喉嚨裡灌了一口。
“聽說你曾經追求過她。”
袁橋沉默了片刻後,說:“我只是約她出去過幾次。”
“她赴約了嗎?”
“當然,但並不是每次……”他含糊其辭。
“有人證明你曾經因為李今放你的鴿子而大為光火。有這回事嗎?”
“任何人碰到這類事都會很惱火的。她根本不懂得尊重別人!”他皺起了眉頭,終於有點生氣了,“警官,你究竟想說什麼?難道你認為我是那個參與兇殺案的人嗎?”
“第一,你跟死者有過節,這就是明確的作案動機;第二,你沒有不在場證明,沒有人能證明在3點3刻到7點之間你在哪裡,幹了些什麼;第三,你對很多明顯有漏洞的說辭無法自圓其說;第四,有人證明你曾經到過現場,而且警方也已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