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章 (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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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停住,在石頭上蹭了一下才不動了。
姜宵抬頭一看,發現了堵他的人是誰。
姜誠。
真是好久都沒有這樣的體會了,也好久沒見到過這個人了。
那是他名義上的堂弟,之所以說是名義上的,是因為爸爸撫卹金的事情,已經完全和對方家裡撕破臉了,且要是林鶴元在的話,他應該也會覺得有些眼熟。
林鶴元對姜宵的第一印象是對方在打架,兇的要命,這就是被姜宵揍的那個人。
那個時候姜宵還在犯渾,這輩子也還沒重生。不過要是真的重生回那個時候,那場架他還是會打的,而且還會多用點力氣。
姜誠也不是什麼好人,被家裡寵的無法無天,小時候就故意欺負陷害姜宵,兩個人自小就不對付。
彼時兩邊還在爭遺產,夏婉婉一個人被對方欺負的不行,姜家爺爺奶奶偏心小兒子,叔嬸一家不僅倒打一耙鬧到單位來,還試圖破壞家裡的鎖把值錢的東西搬走,姜宵那時候靠著鄰居幫忙,拿著菜刀把對方逼出去的,還澆了自己的親叔嬸兩盆洗腳水。
那事情過去之後,姜誠比姜宵小一歲,糾結了一堆狐朋狗友想來給姜宵一個教訓,結果被姜宵帶著一夥朋友按在地上揍。
就因為這事姜宵差點被學校勸退,也迅速從一班調離到了十六班。
不過姜宵也找到方法了,他以姜誠為威脅,若是夏婉婉出點事他就弄死他們這個寶貝兒子,當時葉兵他們也從外地趕了回來,給姜宵家增加了不少底氣。
對方好歹拿到大部分的撫卹金了,近二十萬,在千禧年初是筆鉅款,畢竟那時候五萬塊就夠在縣城買套小房子,也算得償所願,就消停了,沒敢再得寸進尺。
本來是老死不相往來的關係,光這輩子都是兩年多沒見了,再加上上輩子那就是十七年。
巷子里路燈昏黃,這姜宵頭幾眼的時候還差點沒認出來,仔細一看那賊眉鼠眼的樣子,就是姜誠。
這時候還敢往自己跟前湊,皮又癢了是吧?
上輩子姜宵讀了私立高中,在那裡也是校中一霸,身邊沆瀣一氣的朋友也多,姜誠恨不得繞著他走,這回是看他老實讀書,覺得他好欺負?
姜宵把腳踏車放在一邊,開始活動手腳。
不過仔細一想,之前已經答應林鶴元不打架了,為了小男朋友,姜宵活動手腳的時候也有一時遲疑。
他可以不主動惹事,那對方要是先動手,他也不能站著捱打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