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大叔:【mua~~】
茵茵:【大叔把錢給了她,那我上回看的清邁那套HOUSE是不是就泡湯啦?】
大叔:【不會,我想辦法。】
茵茵:【大叔是我永遠的哆啦A夢~~~】
……
沈青爾毫不猶豫的把這段聊天記錄截圖下來。
不知道心高氣傲的呂嘉寶聽到她愛了四年的男人管她叫“呂大媽”,會氣成什麼樣?
如果她知道200萬被小四一張嘴就砍掉150萬,又會是什麼心情?
她又開啟手機的錄屏功能,回到手機首頁,從開啟微信開始錄屏,在秦也和蘭茵的聊天介面,查詢聊天記錄,點選“交易”,裡面是二人所有的轉賬記錄,最少的是1314,但秦也發1314的時候,會連發10個1314。
最多的是三萬的,幾乎每個月都會有一筆三萬的。
至於為什麼要錄屏,又是血淚換來的經驗。
上一世妹妹後來幫她找了個離婚律師,她把她辛苦蒐集的所有證據提交給律師,結果律師說,那些證據都是無效的,因為法庭會質疑你證據的合法性。
偷拍、偷錄的照片和影片都無法作為證據,沒有法律效力,聊天截圖也不行,因為有P圖的可能。
最好的證據是錄屏,從你開啟手機微信開始錄,而且不能用另一部手機拍攝,要用本機錄屏,這樣才能證明機主自願提供證據。
錄完屏,她又用這部蘋果手機,新增了她新手機號註冊的微信,把截圖和錄屏都發給自己。
用自己的手機儲存圖片和影片後,她又開啟相簿,得從秦也的手機相簿裡把截圖刪除,否則不就被秦也發現了嗎。
結果,一開啟相簿,她差點把隔夜飯吐出來。
相簿裡全是顏色圖,蘭茵的,還有秦也他倆疊在一起的,限制級的圖片和動圖。
Yue~~
她頓時覺得自己的眼睛和手髒了,拿著手機的手,不自覺的翹起了蘭花指。
這就是她愛了十一年、伺候了十一年的精英才俊,真是把道貌岸然演繹到了極致。
沈青爾捏捏喉嚨,強忍著噁心,又開啟了錄屏模式,把這份意外收穫發到自己手機上。
做完這些,接下來是最重要的部分。
她用秦也的這部手機,輸入了一個網址,然後下載了一個軟體。
這是她在萬能的淘寶上淘到的一個所謂的查崗專用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