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2 節 (第4/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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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回事。她發現自己有些時候非常衝動和糊塗,比一般沒腦子的人都糊塗,但有的時候又非常冷靜和邏輯,比一般有腦子的人更邏輯。
象現在就是這樣,如果是一般人,肯定要六神無主了。但艾米不,她好像有第七神一樣,很有把握一定有辦法洗刷ALLAN的殺人罪名。
她讀過的偵探小說情節唰唰地飛進她的腦海,那些名詞術語一個個顯得那麼親切:“謀殺”,“作案”,“嫌疑犯”,“兇手”,“不在現場”,“動機”,“時機”,“證人”,“旁證”,“物證”等等。平時愛看偵探小說,想不到在現實生活中竟然用上了。
她最喜歡看的偵探小說是那種被稱為“推理小說”類的,她最喜歡的推理小說作家是英國的阿茄莎-克里斯蒂,因為阿的小說都是運用邏輯推理破案的。通常的情況是,謀殺案發生在一個相對封閉的環境中,比如火車上,遊輪上,兇手不可能逃離現場,只能是火車上或者遊輪上的某個人。小說的高妙之處就是所有的線索從一開始就都呈現在讀者面前,但讀者就是推不出罪犯是誰。推不出的原因,一是因為作者同時給了很多虛假的線索,誤導讀者,另一個原因就是犯罪的動機往往很隱秘,讀者不知道,或者罪犯有非常過硬的不在現場的證據。
艾米讀阿茄莎的小說的時候,都是堅決不提前看最後的結果,而是自己一步一步地推理,爭取自己能把罪犯給“推”出來。剛開始看的幾部,她推不出來,一推就被作者誤導,推到一個無罪的人身上去了。但多看幾部,掌握了作者的思維方式,最後也能推出來了。所以她對自己的推理能力非常自信,覺得自己經過這樣縝密的推理訓練,推出殺害JANE的真兇,是不成問題的。
殺人第一要有動機,第二要有時機。誰有殺害JANE的動機?她覺得首當其衝的應該是那個追求過JANE的組織部年青幹部。那個傢伙到JANE家來找過她好幾次,但JANE都不在家,說明只是那人一廂情願,搞不好JANE是故意躲出去的。一個組織部的幹部,吃了這樣的閉門羹,面子上是很過不去的,自尊心是很受傷害的。也許上個星期五的晚上,他又來糾纏JANE,而JANE至死不從,於是那個傢伙動了殺機。又因為他是組織部的,自然認識不少官場上的人,串通公安局,把ALLAN抓去做個替死鬼。
現在的問題是,怎麼樣證明是組織部的那個傢伙乾的呢?艾米想了一會,覺得從這頭著手太麻煩,現在還是先證明ALLAN不是兇手。只要把ALLAN洗刷了,剩下的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