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曾經的嘲諷,變了個風向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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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過飯後,動身啟程。
明月郡主猜的一點沒錯,楊一笑確實要去縣裡博取名望。
獵殺一頭熊,在這個時代足以揚名,況且板車上還有11張狼皮,代表著曾經消滅過一個狼群。
這屬於英雄行徑。
朝廷按規定要予以獎賞。
並且還要敲鑼打鼓,專門派人宣揚功績,要讓四里八鄉都知道,本縣出了一個獵殺猛獸的人物。
朝廷為什麼要如此?
無非是想安撫民心……
在古代,野獸傷人事件層出不窮。
老百姓由於生活太過艱難,有時候不得不到山裡討生活,比如採集蘑菇,比如撿拾堅果,又或者挖一些草藥,或者掏個鳥窩之類。
在蒐集食物的過程中,肯定會遭遇野獸的襲擊。一旦遭遇襲擊,下場可想而知。
這時代的百姓手無寸鐵,根本不具備抵抗野獸的能力。
遇到小型野獸,也許還能逃脫。
但如果遇到大型獸類,結局基本上只有一個死。
民間有句老話,叫做‘一豬二熊三虎’,這是野獸傷人數字的排名,許多年的經驗才總結出來。
首先,一豬,指的是野豬。
很多人感覺懷疑,野豬怎麼會排名第一呢?這是因為沒見過野豬發狂,不知道這畜生的危害有多大。
凡是見過野豬的人,都知道這玩意太猛了。
危害性極大,遠超其它猛獸。
第一個原因,這玩意脾氣暴躁,屬於那種沒腦子的貨,動不動就會發狂發飆。
第二個原因,野豬是群體性動物,經常是七八頭一起出動,有時候甚至十幾頭二十幾頭。
第三個原因,這玩意堪稱皮糙肉厚的典範。
由於生活習性問題,野豬喜歡在樹上蹭癢,山林之中松柏較多,蹭的時候會分泌油脂。
油脂沾在野豬身上,打滾之時黏上沙石,長年累月下來,形成厚厚的保護層。
這層保護如同鎧甲一般,弓箭之類根本射不透,普通百姓倘若碰到野豬,根本沒有任何辦法逃脫。
即使爬樹躲避,活下來的機率也不大!
野豬這畜生認死理,它發狂的時候能把大樹給刨了,不達目的,決不罷休,它那兩根粗壯的獠牙宛如利刃,半個時辰就能幹倒一棵三尺粗的大樹。
無數的經驗教訓,無數條的人命,總結起來一句話,野豬是對人危害最大的猛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