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6章 選賢舉能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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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初一,又是一次熱鬧的大朝會。
許多大臣猛然發現,原本應該位列前排的司徒王朗,竟然今日沒有上朝。
曹睿也沒必要藏著掖著,直接向臣子們說明自己派王朗去河北丶負責為文昭皇后修陵一事去了。
王司徒真可謂是雷厲風行。
王朗在得了皇帝委任之後,第二天上午就起程北上鄴城了,沒有多耽擱半日。
而其子王肅禁足在家之事,衛臻丶劉曄丶楊阜不可能說,旁人也是無從得知的。
若從大多數旁觀者的視角來看,那就是鐘太傅和王司徒因恢復『肉刑』又一次吵起來後,王司徒欲要擴大事態丶將爭議公佈了出來。
王司徒是上午將信公開的,皇帝下午就去了司徒府上,第二天王司徒就滾去鄴城了。
雖然表面上看起來是鐘太傅又贏了一次,但這種進展速度,一時間卻讓人摸不到頭腦。
在朝會上議論修律一事之時,有臣子當廷站了出來,建議皇帝恢復肉刑,隨即許多大臣出言應和丶也有大臣們出言反對。
曹睿也只是簡單表示,肉刑是具體刑罰丶議論肉刑並非緊要之事。應該先大略定下修律的方向,等修到細節之後再議肉刑。
皇帝都如此說了,而且說得也符合邏輯道理。先總綱再細節,本就是做事情的正經方法嘛!
也只能擱置起來了。
鍾繇鐘太傅依舊是腿腳不好丶未能上朝。
曹睿在與大將軍丶太尉華歆丶司空司馬懿丶尚書右僕射衛臻等大臣議論之後,大致定下了此番修律的幾個原則。
其一,刪繁就簡。將漢律的繁瑣重複之處逐漸精簡,刪去不必要的各類註解及判例。
其二,邏輯清晰。新修訂的律法應該是先總則丶再章節丶再條文的結構,方便各州郡學習和查詢。
其三,審慎為先。這一點是曹睿特意要加上去的,曹睿認為律法是手段而非目的,因此律法中要存在懲前毖後丶治病救人的宗旨,在律法判罪之前要反覆核實確認。
曹睿提出審慎之後,無論是華歆丶司馬懿還是曹真,沒誰會有理由拒絕的。
小心斷案嘛!這也是必不可少的。
曹睿聽到大臣們的紛紛稱讚後,心中不由得搖了搖頭。這種吹捧實在沒有營養,但若是我提到修律之人呢?
「諸卿,」曹睿緩緩說道:「既然修律的原則已定,那麼千頭萬緒還是要有一人直領的。」
「應該用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