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嘴唇以及他渴望著被這個人一次又一次的擁抱……
然後他也確定了,是喜歡這個人的。
他之前還覺得太快了,因為滿打滿算他和盛無極才認識一個月。他試圖用時間來衡量對於一個人的“喜歡”,卻忽略了“喜歡”本身就不受時間控制。蘭與書想,喜歡不就是一瞬間的事。
蘭與書想起盛無極在醫院抱著哭泣的自己,想起他說幫自己出氣,然後要自己做盛和的導演,還有他們深夜飆車,在露臺上喝酒……最後蘭與書想到盛無極說的那句“蘭與書,不用謝我,要謝你自己”。
大概就是從這個時候的開始的吧,他想——即使在玩家第一次見面的那天晚上,盛無極的表現完全就是個混蛋,但在後面的相處之中,他一直給予自己足夠的呵護與關心,尊重與理解。
蘭與書又忽然在意起這樣的喜歡來自於他和盛無極上不了檯面的交易。但他很快就想,盛無極確實耍了心機用對付嚴鎧鳴和拍電影來誘惑自己,可說到底自己也是心甘情願上鉤的。
這樣看,他其實跟盛無極一樣,也是個混蛋。
喜歡就喜歡吧,蘭與書對自己說,這沒什麼的。就像他之前已經意識到的一樣,在自己落難的時候遇到盛無極這樣的人,很容易就喜歡上了。
意識到自己喜歡盛無極,然後呢?
蘭與書想,還是先等這段交易關係結束吧——三個月後易結束後,他還是會離開。
他更希望以一個沒有任何利益關係的身份來審視這份喜歡,如果交易結束後他還喜歡盛無極的話,他們或許可以從朋友做起,前提是盛無極這個狗東西不再去找別的男人;如果到時候他意識到這份喜歡不過是因為交易帶來的依賴,那他們就只是老闆和員工的關係。
他努力給盛和拍電影,盛無極理所應當幫他對付嚴鎧鳴,這樣的關係就很正常了。他也不用焦慮如果三個月解決不了嚴鎧鳴是不是真的像王行說的:抓住盛無極這根救命稻而繼續和盛無極做交易。
他一定,不可能再做這樣的事。
認真思考完後,蘭與書豁然開朗了許多,他從思緒中抽身,看了一眼姿勢一直沒換過的盛無極,然後下床去浴室。
沖水的時候,蘭與書看著目光所及的面板上,都是盛無極或咬或捏或啃弄出來的青青紫紫,他罵了一句真的是狗,收起那點旖旎的心思,快速洗完澡披上浴袍走回臥室。
盛無極已經醒了,正懶洋洋地握著手機說話,茶几上放著一份不知道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