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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好。
但好景不長。
在千金10歲那年,一家三口出門高高興興地出門露營,結果就在路上被車給撞了。
至今為止歐陽千金都還記得護著自己的爸媽在生命的最後一刻笑著對她說的話。
“千金……爸媽怕是要穿越去異世界當勇者或者劍仙了,以後沒人在你身邊陪著你,要記得樂呵呵的笑口常開啊。”
說完這句話,歐陽老爸、歐陽老媽就帶著滿臉的笑容離開了。
再然後,歐陽千金的記憶就停留在了這間房內。
車禍當天。
被送到醫院的歐陽千金被查出了漸凍症。
於是這間房就成為了她之後八年活動的地方。
最初的時候還偶爾有護士推著輪椅帶著她出去,在醫院的亭子或者花園散散心。
但隨著時間的推移,病情的加重,出去的機會也越來越少。
可……真的如此?
八年的時間說長不長。
17歲的歐陽千金見過太多,也聽過太多。
原本還和和氣氣的小舅在千金父母雙亡、自己又還年幼的時候挑起了家裡的大梁。
生意雖然沒有繼續做大。
但以那個時候歐陽集團的體量,實際上只要不出什麼重大的錯誤也不會走向消亡。
可問題壞就壞在歐陽集團的繼承權是在千金身上的。
她小舅只有代理的管理權。
等到歐陽千金18歲,也就是再過幾天,集團就要在她成年之後交到她的手上。
錢權動人心。
就算是以前那個和自己爸媽一樣成天樂呵呵的小舅,也在掌管了集團事務之後就變了個樣。
實際上不過不管是作為繼承人的歐陽千金,還是作為代為管理的歐陽小舅都清楚現在的狀況。
以歐陽千金的身體狀況根本不可能有時間和精力去管理公司。
原本歐陽千金覺得自己在到達了聯邦規定的18歲成年之後,就將公司徹底的交給歐陽小舅的。
當然,前提是沒有聽到自己小舅對自己那從來沒見過面的舅媽說的那句‘動什麼手,反正都是要死的人了,何必髒了自己的手’。
是的。
醫生當初診斷的時候給出的‘大限’是在20歲之前。
也就是說就算歐陽千金到了18歲,也最多隻有兩年左右的時間好活。
說實話。
如果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