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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之前對我說的,要在畢業之前給鉀肥去上墳。其實我認為這大可不必,她並沒有離鉀肥多遠,她以後就得在這一帶上班。下午三點半左右,黃昏還沒到來,一天中最明亮的時刻她走進了樹林。
如果說每一個人都有一個守護神的話,不知道她的守護神在那一刻是打盹了呢,還是在尖叫。她再也沒有回來。
旅館那個朋友以為她回學校了,也沒在意,只是把她的包收了起來,裡面沒什麼東西,一支筆,一本筆記本,一套衣服。她丟三落四慣了的,行動也神龍見首不見尾,很少事先和人打招呼。當天晚上那個朋友從旅館下班,因為有事,隔了好幾天才回來上班,發現包還在,然後別人告訴他樹林裡發現了一具女屍。那個人從旅館裡打電話到公安局,認為死者是齊娜。
咖啡女孩向警察指出,穿那種紫色工作服的人是MEC公司的職員,警察去調查,在當天的打卡記錄上看到了齊娜的名字,同時接到了旅館裡打來的電話,便追查到學校。保衛科認定老星是齊娜的男友,因為他們曾經睡在一起,被我踹開了門,人所共知。老星跟著去認屍。
“警察說臉都被敲沒了,別看了,根本認不出來,問有沒有其他特徵。”老星說。
“手。”我想了想說,“她那手被車壓過,變形的。”
“我就是這麼對警察說的。”
老星問便衣:“是連環殺手嗎?月初學校裡也被幹掉過一個女孩。”
我說:“不是。”
便衣說:“那個裝修工已經被抓到了,殺人之後就逃亡出去,基本排除了連續作案的可能。”
老星說:“手法很像。”
我說:“模仿犯罪,或者是為了誤導警方。”
便衣說:“你還懂的不少。”
我說:“警官,我知道你們為什麼來找我。我是第一個發現屍體的人,結果呢,這具屍體是我認識的人,謀殺案中經常有兇手報案假裝撇清的事情發生,不過我有充足的不在場證明,案發那天我沒有去過鐵道邊。”
便衣突然問:“你怎麼知道案發是在哪天?”
我從桌上扯過一本臺歷,說:“五月二十一日晚上,我最後一次見到齊娜,她來找我,說要給貓去上墳,後來又說不去了;五月二十四日,星期四早上,我和另一個姑娘發現了屍體。作案只可能是在星期二和星期三的下午。那個兩天——”我指指老星,“下午我都在和你們打牌。”
“有其他人可以證明你們嗎?”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