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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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二十八年, 正月初二日,康熙諭吏、戶、兵、工四部,因治河事宜“應修應塞議論紛紜”, 朕決意二次南巡,親作勘察,兼觀覽民情, 周知吏治。
與此同時, 康熙下旨令此次南巡所需皆在京準備, 蓋不取之於民間。所經御駕所經之處, 百姓可各安生業, 勿避勿擾。正月初八日, 康熙御駕啟行, 命大阿哥胤禔隨行。
正月十四日, 康熙御駕經河間、獻縣、阜城、德州等地, 行至平原縣。康熙下旨曉諭山東巡撫錢珏,減免了次年山東整年的地丁正賦。
正月十六日,康熙御駕行至濟南府。康熙親自帶領隨行大臣觀趵突、珍珠二泉, 並親筆題字“作霖”。
正月十七日, 康熙御駕行至泰山之麓。康熙讚譽泰山為五嶽之首, 因其載在祀典, 有功社稷,特下旨將每年泰山香稅錢糧內數百金用於看守、修葺祀廟。
正月十九日,康熙御駕行至蒙陰縣。喀爾喀蒙古土謝圖汗向康熙上書自陳,稱其奉旨與噶爾丹會盟為難, 康熙下旨遣使曉諭噶爾丹, 令其前來會盟, 並遣使前往西藏, 令其遣人同清使同往諭和。
正月二十三日,康熙御駕行至郯城縣。康熙率諸位大臣、隨從及江南江西總督傅拉塔、漕運總督馬世濟、河道總督王新命等人視察中河。
康熙發現由於中河狹隘,逼近黃河之岸,日後若遇大雨,萬一黃堤潰決,兩河必將混而為一,遂令諸臣各抒己見,提出防禦之法。
尚書圖納主張於迤北遙堤修築水壩三座,以此法分水入海。原任河道總督靳輔提出若將遙堤加固,應不至有患。
河道總督王新命諫言可於流入中河的駱馬湖口修減一水壩,使其水歸入黃河;再修築郯城禹王臺,則可令中河可無虞。
康熙與眾臣商議之後,決議鎮口閘、微山湖等處因水量較大,可仍開支河口,黃河運道可仍並存之。
正月二十五日,康熙乘龍船行至山陽縣。康熙憐百姓疾苦,下旨免江南全省歷年積欠二百二十餘萬兩,其中包括地丁錢糧、蘆銀、屯糧、米麥豆雜稅等,當地百姓得知此喜訊之後,皆贊康熙乃古今少有之賢德帝王,對康熙與清廷讚不絕口。
正月二十九日,康熙所乘之龍船停泊鎮江府金山寺。康熙親自視察河務之後,發現多處石堤皆有破損,當即便下令河道總督王新命派人修葺高郵等處壞損的石堤,以免將來遇洪水之時石堤崩塌釀成災禍。
二月,康熙御駕途經丹陽、常州、無錫,於初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