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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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擊者、商店老闆、房東等證人陸續接受詢問後,所有人的目光再一次回到了姜楠身上。
“周成對我進行長達兩年的騷擾和跟蹤,我承認,我對他十分厭惡、恐懼,希望他消失在我的生活裡。但也僅僅只是希望他消失,我從來沒有想過要殺人。”
“至於他們說的聽到我說要殺人的話,那都是因為我的工作。”
“我是漫畫師,和很多創作者一樣,我偶爾也會在生活中取材,甚至在自己的作品裡惡趣味地報復我討厭的人。但我不可能真的動手殺人。”
“而且,就算要殺,我也不可能選在明知道有被鄰居發現的時間點作案。”
姜楠的話一出,陳最臉上的表情雖然沒有絲毫變化,但捏著檔案的手指稍稍用力。
法庭內詭異地安靜了幾秒。
李檢察官目光銳利,“所以,被告人是承認自己想殺周成了嗎?”
姜長林坐在觀眾席,盯著姜楠。
“我……”
姜楠的話被打斷,李檢察官死死盯著她,像是盯上了獵物,“案發當晚小區停電,你誤以為證人不會按時遛狗,而監控也不會錄到你的身影,這是最佳的作案機會,你當然會選擇這個時間點!”
“況且,就算被當場抓獲,你也能以剛才的說辭,來逃脫罪行。我猜得沒錯吧?”
陳最:“猜測並非證據。”
李檢察官每每對姜楠的提問,都無比犀利又快速。
他揪著姜楠完全無法辯解的證據,一次次動搖她築起的防禦殼。
姜楠持刀站在案發地點,且現場沒有任何人的生物證據這兩點,是他們攻擊姜楠的刀。
姜楠看著陳最,她知道他已經盡力了。
為一個還未被定罪,卻已經被所有人認定為殺人犯的人。
“請公訴人進行最終陳詞。”審判長看向李檢察官。
“被告人姜楠於2024年9月1日,有預謀的進入受害人家中行兇,殘忍殺害受害人。在審訊過程中,拒不配合,撒謊,未有反省行為,另外受害者家屬希望從重處罰。根據刑罰第232條規定,希望判處被告人……”
“死刑。”
姜楠腦海裡嗡了一聲,四周一切的聲音都徹底消失了。
她木然抬頭,眼淚無意識地從眼角流下。
她只是安靜地看向觀眾席的姜長林,如果不是看見她的臉,誰也不會發覺她在哭。
為什麼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