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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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如果他問出口了,周林或許會告訴他:
不要從詩裡去尋我,去找火樹銀花,我在喧鬧裡默立;抑或去找黑暗裡的光吧,某一束光,會勾勒出我的模樣。
周林從未上過一天學,卻在鄭時朗的影響下,愈發像個女學生起來。她比學堂裡的女學生更愛讀書,更追求詩情畫意的人生,卻又身陷汙泥動彈不得。
“桂小姐,我們相識也有一段時日了……可否斗膽問問你的姓名?”
周林猶豫了一會兒,覺得瞞下去是對他的一種不公:“去走走成榮路吧,你會知道的。”
成榮路,百老匯門前的那條路。他將看見最絢麗的海報,用誇張的線條大肆宣傳著“名震上海”的黃鸝,也就是她,周林。周林從不敢猜測馮清筠知道真相後會如何看她。
“如果你知道我的名字後還願來見我,那就約在我們初見的長椅吧。”
他們的關係本就純粹到非典型。如果這樣結束,也足夠浪漫了,周林想。
鄭時朗在趕赴村上府邸的路上。
他是雪白天地裡的句點,是與白相對的另一種極端的暗淡。他喜歡黑色,應該是喜歡的。死亡如影隨形,意外和明天都是未知數,所以他喜歡黑色。
他在做自己的未亡人,另一種說法,他時刻準備給自己弔喪。
他已經沒有親人了,從九歲開始就沒有了。從日本鬼子踹開他的家門,父母讓他藏在醃鹹菜的大罈子後不要出聲開始,他就沒有親人了。時間太久,父母的音容笑貌似乎也模糊了。也是那時候,他才知道,原來人是可以忘記的,忘不掉的是刻在他骨子裡的那個額外冷的冬,是飢寒交迫到接近死亡,還有遺憾。
他記得,他那天沒有穿黑色的衣服。
他不知道父母去了哪裡,或者說不知道他們的遺體在哪裡,他沒有盡到一個孝子的責任。沒有披麻戴孝,甚至連身黑衣都沒穿。
自此他偏愛黑色,也自此落下舊疾。他受不得涼,會讓他想起那幾個大罈子,想起那個盤踞在他記憶裡永遠過不去的冬天。
他的情感也死在那個冬天。他好像再難去界定什麼是喜歡,沒由來地失去所有飽滿極端的情感,恐懼也好,喜歡也罷。
救他的同志說他很適合做特務,他的情緒總是隱藏得很好。他也的確這樣做了,事實上,他確實很適合這個工作。只是一個淡漠的人居然成了作家,多少有些荒唐。他閱書無數,只是為了模仿常人所應該有的情感,他是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