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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兩個“搶劫犯”根本不敢抵抗,洪標身上帶了一把匕首,也沒敢掏出來。嘴裡喊著誤會,保安卻不聽他們解釋,先打一頓,才把他們兩個綁起來。
四名保安還沒喘口氣,卻聽李青雲驚魂未定的喊道:“外面車上還有四個強盜同夥,是他們逼我來的。不過你們放心,他們身上沒有槍!”
聽到沒有槍,四名保安膽氣大漲。可是還沒等他們動手,卻聽警車“嗚哇嗚哇”開來了,十多名持槍警察,在保安的配合下,把車上嚇得快要尿褲子的混混全部抓起來。
作為苦主,李青雲也進了警察局,把手機裡的錄音交上去之後,把事情經過講了一遍,九真一假,再配上銀行監控影片。算是坐實了洪標、李豁子一夥人勒索、搶劫的罪名。
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如入戶搶劫、搶劫銀行等金融機構、數額特別巨大的,將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李青雲這一招很絕。把李豁子、李標一夥人引進了銀行。算是打了一個擦邊球,因持械在金融機構搶劫,在量刑考慮時。可以加重處罰。
錄完口供出來的時候,李青雲從辦案警察的口中得知,根據以往案例,李豁子和洪標這兩名主犯沒有十年出不來,四名從犯至少也要判三年。
被“搶”的鉅額銀行卡和一萬人民幣現金,已回到李青雲手上,李青雲也不是摳門的人。既然四名銀行保安和警察幫自己收拾掉青龍鎮的地痞流氓,該表示的心意絕不能少。
找人做了兩面錦旗,參與行動的保安和警察一人送了五百塊的獎金。苦主表示感謝送出的獎金不算違紀行為,這是潛規則,從自至今都有,也沒人拒絕。雙方皆大歡喜,還叫來報社的記者,拍了照片,準備上明天的法制專欄。
做完這些,太陽都快落山了。李青雲嘆息一聲,今天算是為民除害了,只是耽誤了自己的正事。小雞苗看不上了,明天抽時間再說吧。
上了公羊長角號,李青雲進入小空間,把三包蓮花種子泡進水潭,泡發芽之後,就可以種到汙泥裡。空間靈氣很濃,外面一天在空間裡等於十天,很快就能讓這些蓮花長大、開花。
開車走到半路,突然接到青龍鎮派出所所長劉向前的電話,一接通,劉所長就滿是無奈的報怨:“李青雲,到底是怎麼回事,李豁子和洪標怎麼就成了搶劫犯?還被縣公安局抓個正著?你有錄音,怎麼不向我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