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5章 (第3/7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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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後,也就是那個月的三十號下午五點半,騎摩托車到城西一個巷子裡面去,從東往西開,做好準備,進行搶劫。
龍進榮雖然不解其意,但還是按照了男人所說的時間,地點,做好了準備。
那天下著雨,龍進榮和餌子共乘了一輛摩托,他們帶了頭盔,分別披了兩件墨綠色的雨衣,在狹窄的小巷裡,從後方追上一位打傘步行,衣著普通的胖男人,隨後從男人的手裡搶過來一個黑色的提包,迅速逃離了現場。
整個搶劫的過程,一共只有不到半分鐘。
龍進榮回到了住所,在提包裡發現了五萬元現金。
龍進榮事後側面打聽了以後才想明白。
那位胖男人,是一傢俬人小廠的老闆。每個月三十號,是他們廠子發工資的日子,男人每次從銀行取了錢,透過小巷的時間,正好是下午五點半。巷子里人很少,附近都沒有監控攝像頭。
這位老闆已經走這條路一年多了,從來沒有出過事,他的防範意識不高,以為自己包裡有錢的事不會有人知道,就抱著僥倖的心理,每次從這裡抄近路。
選擇動手的日子是個雨天,男人一隻手打著傘,只能單手拎著包,搶劫的時候完全護不住,也反應不過來。
五萬塊錢,對於男人來說雖然是手下工人一個月的工資,但是不至於賠付不起,老闆也不會因為這點錢和匪徒拼命,或者是窮追不捨。
龍進榮的整個搶劫過程非常快,他們的裝扮隨處可見,小雨衝去了一切的痕跡,現場沒有其他人證,更沒有物證。
他們和那位老闆素不相識,這裡也並不是他們的日常活動範圍,怎麼也查不到他們的頭上。
那位老闆事後報警,警方沒有找到什麼有效的證據,根據分析覺得可能是內部知情人員作案。可是線索有限,查來查去,怎麼也找不到兇犯。
那些現金很快被兌換,流入了黑市。
一起搶劫案就這麼不了了之。
這場搶劫堪稱一場完美的犯罪。
白撿了五萬塊錢的龍進榮過了一段花天酒地的日子,也給自家的老爹續了看病的錢,他接受了男人的提議,開始和他合作。
第二次,男人給了他一份搶劫錶店的策劃。
二十年前,一些名牌表已經開始價格飛漲,那是最早出現在國內的奢侈品,但是因為手錶不像是金飾那麼流通,所以錶店的人手,防範,都沒有金店做得那麼好。
男人的策劃非常詳細,包括打劫哪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