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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阿瑪的乖女兒吧。菀凝,阿瑪的小寶貝,快讓阿瑪抱抱。”
菀凝的名字是她還沒出生起就取好的,當時不過是隨手一取,如今看來女兒確實如她的名字般‘膚若凝脂’。
她不但‘膚若凝脂’,膽子也不小。
身體懸空,菀凝下意識的伸手抓住什麼東西。
然後她就揪住了彭春的鬍子。
菀凝彭春:……
俗話說‘嘴上無毛辦事不牢’。滿族人從成年起就開始續鬍子,更別說彭春的年紀已經四十多了。
有的人甚至把鬍子看的比命都重要。
彭春雖然不會如此,但敢揪他的鬍子,無異於在老虎身上拔毛。
至少整個國公府菀凝是第一個。
若換做旁人早就嚇壞了,菀凝似乎找到了什麼好玩的事情,另一隻手也加入進來。她雙手並用邊拔鬍鬚嘴裡還咯咯的笑著。
彭春再次石化。
也不知過了多久,他哈哈大笑:“不愧是我彭春的閨女,有膽色。”
府裡那幾個小崽子哪個不是看見他像老鼠見了貓,別說拔鬍子,說上兩句話都戰戰兢兢,就連增壽都好不到哪裡去。唯有這個丫頭不一樣。
彭春心裡清楚,他剛從戰場回來,哪怕已經洗漱過,身上的血腥氣息猶在,這個時候的他氣勢最為嚇人。
女兒不但不害怕,還敢拔虎鬚。
這份膽量就值得他喜歡。
彭春喜歡一個人很直接,親親抱抱舉高高,這是他能想到的方式。當然若是菀凝再大一些他還可以親自教導識字、騎射。
此時,親過、抱過,他就想要把女兒舉起來。
奶嬤嬤一聲驚呼,“使不得,國公爺,格格還小呢。”
奶嬤嬤也顧不得僭越不僭越,她當即把小格格搶了過來。
若不是親耳聽見國公爺誇讚小格格,不知情的還以為國公爺不喜歡小格格想要摔死對方呢。
彭春直愣愣的看著自己空空的手掌,這還是第一次有人敢從他手裡搶東西,並且還成功了。
菀凝看著他的模樣咯咯直笑。
這個阿瑪長的挺唬人,就是看著有點傻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