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0章 (第5/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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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作為一個上市公司的絕對控股人,她就擁有對該公司一切的決斷權,也就是董事長權利!”
初然淡定的說完,最後看向林文良道:“林董事,不知道我這樣說,你能聽懂嗎?”
“超過百分之五十?怎麼可能?!”林文良一臉不信的看著雨馨說道:“她只有公司百分之十三的股份,哪來超過百分之五十!!”
此時在林文洪旁邊,他的小兒子,林智輕聲道:“13加28加10,51!雨馨堂姐,恭喜你……”
13是雨馨自己的股份,28是蘇夜轉讓給雨馨的5.1,而最後的10是她父親,林文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