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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太荒謬了。”
“不,一點兒也不荒謬。”
“算了吧,你再去走一次格子。你一定漏了什麼,剛才搜尋得太快了。如果你是新手的話……”
“我不是新手,我知道該怎麼用最快的速度搜尋現場,也知道該在何時停止搜尋,把時間拿去做更有效率的事。”她拿起塞林託的小錄音機,檢查過裡面的帶子後,便按下了錄音鍵。
“我是紐約市警察局巡警阿米莉亞·薩克斯,編號五八八五號。以下為偵訊目擊者林肯·萊姆的錄音內容,他是中央公園西路三四五號發生的一〇二四攻擊和一〇二九縱火事件的目擊者。偵訊日期為四月二十日星期六。”她把錄音機放在萊姆床邊的桌子上。
但萊姆卻睜大眼睛看著它,彷彿這臺錄音機是一條蛇。
“好了,”她說,“請你描述一下案發經過。”
“我已經跟朗——”
“現在告訴我。”
他露出諷刺的表情,兩眼盯著天花板。“他是中等身材,男性,大約五十到五十五歲,身穿警察制服。這次沒留鬍子,脖子和胸前有傷疤組織和斑痕。”
“他的領口是敞開的嗎?你怎麼可能看到他的胸部?”
“對不起,”他以更露骨的諷刺語調說,“他的脖子底端有傷疤組織,‘估計’會一直向下延伸到胸口。他左手的小指和無名指黏在一起。他有……‘看起來’是棕色的眼珠。”
“很好,萊姆,”她說,“我們以前不知道他眼珠的顏色。”
“但我們也無法確定他有沒有戴隱形眼鏡。”他馬上反駁,感覺這次讓他得了一分,“我可以回想得更清楚一些,不過需要一點東西幫忙。”他看向托馬斯。
“什麼東西?”
“我敢說,廚房裡還有一瓶沒有受到牽連的麥卡倫。”
“過會兒再說,”薩克斯說,“我需要你頭腦保持清醒。”
“可是……”
她用指甲尖摳著頭皮,繼續說下去:“現在,我想知道事情的詳細經過。他都說了些什麼?”
“我沒辦法記清楚,”他不耐煩地說,“都是一些瘋狂的囈語,而且我也沒心情留意他了說些什麼。”
“也許他說的話你會覺得很瘋狂,但我敢打賭,他的話中一定有可以利用的線索。”
“薩克斯,”他諷刺地問,“你不覺得我可能被嚇壞了嗎?我的意思是,也許我那時根本心慌意亂,什麼都搞不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