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失控的慾望 第四十一章 孤兒寡母被人欺 (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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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濤是個二十郎當歲的大活人,有手有腳能勞動,只是身份被冒用,現在是黑人黑戶幹啥都受限制,這不能怪陸剛,也不能怪潘帥,更怪不到盧振宇,打發他幾百塊錢回深圳繼續躺屍確實是最省錢省事的辦法,但是這樣做有悖於良心,陸剛就說,深圳你就別回去了,你有什麼要求儘管提。
“每天管我吃喝上網就行,我也能幹活,不過得日結。”鄭濤倒真是個無欲則剛的人,按理說幫了陸剛這麼大忙,開價幾萬塊應該是沒問題的,但他的志向非凡夫俗子能理解,居然只開出這樣低的條件。
陸剛一口答應,安排個帶網路和電腦的房子供鄭濤虛度光陰,但也有條件,就是鄭濤不得以自己的真是身份出現,以免打草驚蛇,對此他毫無疑義,人家本來就是世外高人,才不想摻和這些破事哩。
事情告一段落,大家各回各家,陸剛回到他的金天鵝大酒店套間裡,往沙發上一坐,如同卸下千斤重擔,再也站不起來了,唯一的希望破滅了,前路再也沒有明燈照耀,他靜靜坐著,疲倦但是說不著,只是一根接一根的抽菸,丟了多年的嗜好又回來了,直到東方破曉,菸灰缸已經滿了,他來到洗手間想洗把臉,卻被鏡子裡的人嚇到,滿頭烏髮白了一半,變成蒼老的花白。
陸剛一夜白頭的時候,盧振宇也不好過,因為他知道自己的血型也是O型,所以連夜趕回了江北,第二天上午,父母都出門去了,他開始翻箱倒櫃,家裡大衣櫃頂上放著一口藤條箱,箱子裡藏著陳年舊物,包括父母年輕時的畢業證工作證結婚證什麼的,興許就有自己的出生證。
藤條箱開啟,盧振宇深吸一口氣,先拍一張照片記錄物品擺放位置,然後開始搜尋,很快就找到了自己想找的東西,但不是出生證,而是一張紙,一張從日記本上撕下來的格子紙,上面寫著幾個字:一九九五年 六月二十九日,四斤六兩 男。
這筆跡不是盧建斌的也不是劉紅梅的,而是和日記本上的筆跡如出一轍,盧振宇愣了半晌,雖然早就有心理準備,真相砸到頭上的時候還是接受不了,他終於回過神來,用手機拍下字條,將物品原樣放回,踩著凳子把藤條箱擺回原位。
恢復原狀之後,盧振宇給宋欣欣發了條微信,問她陸剛的血液樣本有沒有丟棄,宋欣欣回覆說給你留著呢,就知道你要用,這回要鑑定哪個疑似兒子?
盧振宇回了一個字:“我。”
……
宋欣欣出具的是一份帶有法律效力的鑑定書,這份鑑定書可以判定陸剛為盧振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