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第1/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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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七日,星期四,布琳坐在小隔間裡,手裡拿著一杯熱巧克力,很熱的巧克力。她最近喝這東西喝上癮了,不過作為補償她放棄了本來很愛吃的鹹味梳打餅乾和布里乾酪三明治。她一天可以喝三杯。她在想這是不是因為那天晚上凍壞了的緣故。大概不是。瑞士小姐牌牛奶巧克力真是一種不錯的產品。
她想起跟格雷厄姆在洪堡餐廳裡喝熱巧克力時的情景,那是他們第一次約會快結束的時候。他們開始說話的時候,那飲料差不多都有212度【注】了,等他們結束談話時,杯子已經冷了。
【注】:系華氏溫度的沸點,等於攝氏100度。
她正在看著她的筆記——自從上次見了斯坦利·曼克維茨之後,她做了有幾百個談話記錄了。她這輩子還沒這麼賣力地幹過活呢。
找錯了人……
辦公電話響了。她喝完最後一口,拿起電話。“麥肯齊警官。”
“你好?”是一個拉美人的口音,說話怯生生的,大多數人給警察打電話的時候都是這樣。打電話的人說她是密爾沃基港口旅店的經理。
“我有什麼可以幫到你?”一聽是“密爾沃基”,布琳馬上就坐直了,神色嚴峻起來。這個城市有人打電話來十有八九與菲爾德曼的血案有關。
果然不出所料,布琳越聽越專注。
這位旅店經理說,她在電視上看見了蒙戴克湖命案通緝犯的拼圖,就是那個名字或綽號叫什麼哈特或哈爾特的人。有個長得很相似的人曾經在四月十六日在那個旅店住過。這位經理給當地警方打了電話,他們要她與肯尼沙郡警察局聯絡。
那位客人的名字是威廉·哈丁。
哈丁……哈特……
“他真是殺人兇手嗎?”女經理不安地問。
蜜雪兒·艾莉森·開普勒現在搖身一變成了一個淺黑膚色的女人,臉上塗了重重的膠原蛋白,坐在一幢豪華住宅的臥室裡,住宅位於密爾沃基的一個豪華小區。她正在把她的指甲塗成烏梅黑,正是四月裡那個可怕夜晚的顏色。
她在想著一個她用了好多年才明白過來的一個事實:人們聽什麼,看什麼,信什麼,都是根據其需要來定的。但要利用人的這個弱點,你就得非常敏銳,就得弄清楚他們需要的是什麼,期待的又是什麼,然後再巧妙而聰明地投其所好,讓他們感到滿足。這做起來很難。但對於像蜜雪兒這樣的人來說,這是一個必不可少的生存技巧。
蜜雪兒現在腦子裡想的不是別人,正是那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