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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通行的一般看法是,“藤田組偽鈔事件”是薩摩藩閥與長州藩閥兩大政治集團間權力鬥爭的產物。
藤田組承襲了井上馨的先收公司,但實際上公司仍然受井上馨的掌控。
描寫政爭題材而廣為人知的曲藝作品、伊藤痴遊的《藤田組偽鈔事件》(收入《明治初期的疑獄》一書)中,收錄了一份尾佐竹猛書中所沒有的資料。這份資料是井上馨和藤田傳三郎雙方訂立的協議,訂立日期是明治九年一月。且看其中這三條:
第七 藤田傳三郎同意以其家產並本社盈利及預期收入支付;公司不得轉讓或分與他人;無論關係如何親密之朋友,嚴禁無抵押而予貸款。
第八 傳三郎每月給俸百元,給俸可以分與妻子花用。
第九 商業以大阪駐軍之戰鬥軍靴製造為主,其他不可隨意擴充,一律應徵得井上馨之許可。
為達成本社之目的,藤田傳三郎務必謹遵本社之法則及井上馨之指示。諸損益扣除清算可於每年七月、十二月兩度決算,其利益變動、公債證書或銀行存款及品物等可依照精細原價法核算計入賬內,製成賬表,一份送至井上馨所在。
對此,伊藤痴遊評說道:“看了以上內容就知道,井上是個對金錢十分仔細認真的人,同時也可以看出,其對人的照拂和支助簡直到了煩不勝煩的地步。”
這份資料痴遊是從哪裡弄到手的不得而知,但內容應該是可信的。痴遊是他成為職業講談師之後的藝名,本名伊藤仁太郎,伊藤仁太郎當時參與了自由民權運動,因此,他站在反政府運動的立場對藤田組與政府內長州藩閥高官之間的種種不當勾結進行暗中調查,並進而從適當的渠道得到這份堪稱私人機密的材料是完全有可能的。
儘管表面上藤田組處於井上馨的掌控之下,但有一種意見卻認為,從以上協議的表述中也可以看出,其實藤田組是井上馨個人所有的企業。
井上馨於明治維新後擔任政府參與1,並先後出任民部大丞2、大藏大丞,後升至大藏大輔(次官),主要從政經歷都在財政領域。明治六年,他與澀澤榮一聯名向政府提出財政建議書然後辭職,其實背後的真正原因是他巧取豪奪尾去澤銅礦山而被當時的司法卿江藤新平(肥前藩出身)彈劾,不得不辭職。創立先收公司則是他下野之後的事情了。
明治八年,井上馨復歸政界,朝鮮“江華島事件”(日本軍艦在朝鮮西南海岸一帶騷擾和武力示威,與當地守軍發生衝突,日軍登陸佔領江華島的事件)爆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