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那之後的驚嚇館 (第1/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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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4>1</h4>
一九九四年的十二月二十五日——也就是距今差不多十年半前的那個晚上,兵庫縣A**市六花町的古屋敷宅邸,俗稱“驚嚇館”裡發生了殺人案件……
被害者古屋敷龍平遭人以刀刃刺中背部,氣絕身亡。兇器為生日派對上表演腹語時所使用的金色刀柄水果刀。根據驗屍的結果,推測死亡時間為當天下午六點半左右。此外,包含兇器在內,現場各處並未發現任何可疑的指紋。
警方朝外人侵入屋內的方向進行調查,然而自從事件發生之後,一直到我們抵達古屋敷家為止,沒有任何目擊者可以證明有人來過驚嚇館,也掌握不到犯人的逃亡路線,因此就在無法確定“犯人”身分的情況之下,調查陷入了僵局。
經過十年之後,仍舊沒有聽說逮捕犯人的訊息。我在名為“中村青司的‘館’與殺人事件”的網站上看到關於“驚嚇館殺人事件”的記載,大致上並沒有錯誤。
<h4>2</h4>
“小偷下手的可能性很大。”
“最近這裡發生不少小偷行竊的案件,上個月這一帶也發生過針對老人家下手的強盜案件,說不定犯人是同一個。”
那年聖誕節的晚上,當我們被留置在屋內接受警方訊問時,我聽到刑警之間的對話。我到現在都記得很清楚,那是身材跟聖伯納犬一樣壯的年輕刑警,和駝背、長著一張狐狸臉的中年刑警。
“犯人為了行竊潛入屋內,在那個房間裡被屋主逮個正著,在扭打的過程中用那把刀子……”
“刀子似乎本來就放在那個房間裡,所以應該不是打算殺人才板進去的。”
“這個案子應該是意外發生的。”
“如果犯人的目的是殺人的話,那他應該會自己準備兇器。也有可能是犯人準備了,卻沒時間使用?——對了,被害者的背心口袋裡有硝化甘油的舌下錠,那是治療狹心症的藥。很可能是在跟犯人扭打時心臓病發,所以才會毫無抵抗地被刺死。”
“不管怎麼說,犯人在殺害屋主後,因為心生恐懼,所以什麼束西也沒偷,就這麼直接逃走了。應該可以這麼假設吧。”
“是啊。犯人從院子裡爬上隔壁房間的陽臺,再沿著同樣的路線逃走。如果雪早一點下,而且沒有融化的話,就有可能留下清楚的腳印了……”
在他們討論的過程中,我們一直被問到:“前往古屋敷家的途中,有沒有看到任何可疑的人物?”關於這一點,我們也只能老實冋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