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全集:第三卷 (第1/40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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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葉</h2>
——文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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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h3>
這是我的散文集,一半是講演稿:《落葉》是在師大,《話》在燕大,《海灘上種花》在附屬中學講的。《青年運動》與《政治生活與王家三阿嫂》是為始終不曾出世的《理想》寫的;此外兩篇——《論自殺》,《守舊與“玩”舊》都是先後在《晨報》副刊上登過的。原來我想加入的還有四篇東西:一是《吃茶》,平民中學的講演,但原稿本來不完全,近來幾次搬動以後,連那殘的也找不到了;一是《論新文體》,原稿只剩了幾頁,重寫都不行;還有兩篇是英文,一是曾登《創造月刊》的《藝術與人生》,一是一次“文友會”的講演——Personal Im pressions of H.G.Wells,Edward Carpenter,and Katherine Mansfield——但如今看來都有些面目可憎,所以決意給刪了去。
我的懶是沒法想的,要不是有人逼著我,我是決不會自己發心來印什麼書。促成這本小書,是孫伏園兄與北新主人李小峰兄,我不能不在此謝謝他們的好意與助力。
這書的書名,有犯抄襲的嫌疑,該得宣告一句。《落葉》是前年九月間寫的,去年三月歐行前伏園兄問我來印書,我就決定用那個名子,不想新近郭沫若君印了一部小說也叫《落葉》,我本想改,但轉念同名的書,正如同名的人,也是常有的事,沒有多大關係,並且北新的廣告早一年前已經出去,所以也就隨它。好在此書與郭書性質完全異樣,想來沫若兄氣量大,不至拿冒牌頂替的罪名來加給我吧。末了,我謝謝我的朋友一多因為他在百忙中替我制了這書面的圖案。
上面是作者在這篇序裡該得宣告的話;我還想順便添上幾句不必要的。我印這本書,多少不免躊躇。這樣幾篇雜湊的東西,值得留成書嗎?我是個為學一無所成的人,偶爾弄弄筆頭也只是隨興,哪夠得上說思想?就這書的內容說,除了第一篇《落葉》反映前年秋天一個異常的心境多少有點分量或許還值得留,此外那幾篇都不能算是滿意的文章,不是質地太雜,就是筆法太亂或是太鬆,尤其是《話》與《青年運動》兩篇,那簡直是太“年輕”了,思想是不經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