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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蘭的內部情況特點是眾議院(Chamber of Deputies)獲得了廣泛的授權,這一授權在《新法令無效》(Nihil novi)憲法中得到了確認和延伸。
在亞歷山大的統治期間,《新法令無效》被確立,禁止波蘭國王在未經眾議院(Sejm)同意的情況下頒佈法律。
西吉斯蒙德對這一行為的控制很少,而他個人任命的參議員(senators)則擁有更大的權力。
最終,在他的統治期間,西吉斯蒙德受益於當地貴族的建議、負責王室司法系統的能幹部長以及克拉科夫(Kraków)的富有有影響力的財政官。
儘管西吉斯蒙德對議會制度和貴族的政治獨立持牴觸態度,但他承認法律規範的權威,支援法治,召集年度的眾議院會議,通常獲得用於國家防衛的資金。
然而,他未能成功建立一個永久的國防基金以便從年度所得稅中籌集資金。儘管如此,他在1527年建立了一支徵兵軍隊及其所需的官僚機構來為其融資。他制定了正式化農奴制度的法律法規,將農民置於貴族的私有莊園中。
與稅務問題可能相關的是對國王的一次未遂刺殺,發生在1523年5月5日。
企圖刺殺者的身份——他在西吉斯蒙德(Sigismund)晚間漫步於瓦維爾城堡(Wawel castle)走廊時開槍射擊國王——以及他可能的支持者始終未能確認。
刺殺未遂後動機仍然不明。
在事件發生前的三週,西吉斯蒙德一世頒佈了一項新的法令,這項法令對高階貴族及其利益非常不利,甚至有些敵意。
西吉斯蒙德一世取得了幾項經濟成就,包括部分減債、將公共稅收賬戶與王室財政分開、加強在克拉科夫(Kraków)運營的鑄幣廠的活動,以及組織鹽礦收益處理的嘗試。
此外,他還頒佈了一項針對亞美尼亞人的法令(1519),並強烈希望在全國範圍內協調司法系統。
在1530年至1538年間,國王頒佈了兩項法令,明確規定了選舉君主的規則,永久確立了公民選舉制。
法律規定,所有社會群體無論財富如何都可以觀看選舉過程,並且選舉必須是自由的。
西吉斯蒙德成功地組織了農業經濟,關注王室城市的發展,並收回許多屬於王冠的被抵押財物。
在財政活動中,國王得到了他的妻子博納王后(Queen Bona)的全力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