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到底是85式狙擊槍劈了腿,還是t5000狙擊步槍出了軌? (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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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就有一點讓馬良有些頭疼,雖然幸運的有數量相當多的特戰裝備。
比如諸如野戰靜音摩托,美軍最新型號的ENVG-B型號的夜視儀之類高科技的東西。
甚至馬良發現裡面跟著自己車下來的幾輛車都是防彈級別的高效能改裝車,想來是用在關鍵時候的裝備。
但是武器方面就有些差強人意了,步槍倒是有,可都是戰術改裝過的5.56毫米口徑的M4A1,甚至還有幾十具80毫米的多功能單兵火箭筒。 就是國內軍隊演習時人人都背一具,不佔編制,即打即拋,一次性的火箭彈那種,只不過空間裡的是外貿貨。
可這些裝備都不能隨意動用,要用也起碼是在保密的情況下,要不然這些黑科技洩露出去了,不知道會惹什麼禍。
一般特工都不會選擇帶有明顯的本國特色的武器,比如為何5.56毫米的M4A1系列的槍會出現在這裡。
這些跨越時代的特殊口徑的武器一旦動用,基本上就是給人留下明顯的線索,就差在地上寫上,我不是你們這個時代的人。
這和特工行動要求的隱秘性背道而馳,馬良執行任務至今。
都沒有什麼諸如“食屍鬼”,“紅色死神”,“殺神”之類的響亮拉風的外號,原因就在於此。
甚至是很多暗殺行動,都會被要求把現場做的像意外。
比如馬良執行很多工時都會用非常常見的常規民用減裝藥9毫米子彈,用的也是手槍界的AK47,全世界保有量高達幾百萬把的格洛克系列手槍。
行動中,如非報復行動,一般都是把現場偽裝成自殺,或者是入室持槍搶劫,黑幫仇殺之類的。
除非是特別危險的時候,時刻可能遭遇敵方特工突襲的情況下,才會換上專門的軍用九毫米穿甲彈,動用衝鋒槍,炸彈之類的重武器。
至於像是諜戰電影裡,暗殺行動中,特工動不動就抱著一把帥氣的大狙,趴在天台上,瀟灑的隔著一千米把目標狙殺。
這是完全是不可能出自特工之手,因為你用手槍,甚至是衝鋒槍在一個主權國家殺人,出動的是警察。
只要沒傷及它的無辜公民,在確定是他國情報部門的行動情況下。
他們會以意外,入室持槍搶劫,黑幫仇殺等由頭結案,然後將案件檔案打上絕密,鎖進保密室的最底層。
可你要是動用狙擊槍,軍用步槍,這類大威力軍用武器,在一個主權國家肆意開火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