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面子 一 命之所繫 (第4/8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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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竟然徑自走到烹鱉的鼎前,“染指於鼎,嘗之而出”。子公的“染指”雖然給自己爭回了面子,卻大大地掃了靈公的面子。君臣雙方既然都不給對方面子,那就只有“翻臉”,——也就是把面子給“翻轉”過來。翻臉的結果,是雙方都要置對方於死地,只不過子公搶先了一步,讓靈公再也吃不成王八。而且,這位老兄死了以後,還得了一個“靈”的“惡諡”,比起那位臨死之前求吃熊掌而不得的成王來,可就慘得多了。
中國人為什麼死要面子?就因為中國文化的思想核心是群體意識。依照群體意識,每個人都不是單獨的個人,而是生活在一定社會關係中的人。比方說,君臣關係中的君或臣,父子關係巾的父或子等等。不是單獨的個人,也就沒有獨立的價值。君只有在臣的面前才是君,父只有在子的面前才是父。一個人,一旦真的成了“孤家寡人”,那他就什麼也不是正因為此,孤家寡人才成了帝王的謙稱。這樣,君也好,臣也好,父也好,子也好,甭管什麼人,都必須有和自己“相對”的“物件”,也必須能夠時時“面對”他人。不能面對,就失去了“關係”,也就“不是人”。
這就要有“面子”。
實際上,要面子,正是為了面對他人。如果自己沒面子,或傷了別人的面子,就無法“面對”,只會“錯過”。錯是“錯開”,過是“過去”,都是“不能面對”的意思,簡稱“不對”。然而,中國人的社會關係又是成雙成對的比如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應該“面對”而居然“不對”,當然不僅是“錯過”,而且是“過錯”了。所以,中國人便用“過錯”來表‘示過失與錯誤,用“不對”來表示“不正確”。過失是“因過而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