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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地看見她倚在欄杆上,陽光斜照著她暈紅的臉頰,她側著身,目光灼灼地凝視著我,毫不退縮。
那時她已經發育得高挑而玲瓏有致,甜美得像初夏的桃子。經常左腳穿著解放鞋,右腳穿著白球鞋,孤獨地走在細雨濛濛的操場上。許多男生都被她特立獨行的範兒迷得神魂顛倒,我那位哥們兒也不例外。
而我那時正一心記掛著另一個笑容甜美的女孩,驚鴻一瞥之後,就只記得那雙大膽而天真的眸子。幾年之後,她已經成了校裡的風雲人物,我常聽見身邊的男生們談論起她,個個咬牙啟齒卻又裝得若無其事,估計全是吃閉門羹吃出了內傷。而她依舊半傾著黑髮,秋波流盼,左搖右晃地騎著單車在校園裡獨來獨往。
有一天,我在書店裡百無聊賴地翻看著小說,無意中瞥見她站在幾米之外,正歪著頭,雙眼灼灼地凝視著我。視線相交,她依舊毫不退縮,嘴角漾起似有若無的微笑。
有一位哲人說過,泡妞的樂趣在於狩獵的鬥智鬥力與患得患失。對於這種明目張膽的勾引,我向來有種被視作獵物的羞怒與排斥,但那天不知為什麼,卻突然失去了免疫力。心底裡向自己發了個誓:日落之前,如果遇見她三次,我就請她親我的嘴兒。
於是我騎著單車,漫無目的地在街上閒逛。當我第三次在一家音像店裡遇見她時,也不做自我介紹,徑直大步流星走到她身前,就象已經約會了無數次似的,對她說:“票買好了,今晚和我一起看電影。”
她抬起頭,定定地凝視著我,似乎沒覺得半點唐突和驚訝,嫣然一笑,說:“好。”
很多年以後的一天深夜,她突然給我打了一個很長的電話,回憶起很多幾乎已經遺忘的往事,回憶起我初次見她時的情景。她說其實那不是我們的初次相遇。她初次見我時,是小學二年級。她的閨蜜是我的同桌,每天給她看我畫的連環畫、寫的小說。就是從那時起,她喜歡上了我,再也沒有更移。
她說這些話的時候,距離我常常夢見她的日子已過了八年。她打電話是為了告訴我她即將結婚了。她說所有的東西都有一個期限,所以她決定從明天起不再喜歡我,所以在這個期限到來之前,她願意招供所有的悲傷和甜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