佚名提示您:看後求收藏(快眼看書www.kyks.tw),接著再看更方便。
回工位的路上,我摸了摸兜裡的兩包煙一包茶葉,感受到小腿上綁著的匕首,心裡總算是有了幾分底氣。
不管怎麼說,這幾天的命算是暫時保住了。
雖說匕首比不上手槍,那也肯定比用拳頭強的多。
我心裡當然明白,吳敏登能暗中給我一把匕首,就像阿井那雜碎私底下給胖彪彈簧刀一樣,都是他們能做到的極限。
再鋒利的匕首那也只是冷兵器,控制起來很容易。
槍就不同了,那可是足以威脅到園區任何人的大殺器。
讓豬仔手裡拿槍,就算借給他們十個膽子估計都不敢。
“接下來就該考慮如何在一週之內,完成300萬以上的業績了。”
“如果是我的原因導致吳敏登最後沒能當上電詐十組的組長,那雜碎絕對會活剝了我。”
眼下這一關倒是過了,可一想到要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僅靠一部座機搞到300萬,我心裡沒來由的又湧出了一股疲憊和無力感。
然而條件已經談妥,好處也拿到了一部分。
不管有多難,這300萬也必須搞到手才行。
因為這將是我以後活著逃出園區最關鍵的一步!
只要徹底擺脫豬仔的身份,成為臨時工電詐培訓師,到時候就能想辦法更進一步成為正式的電詐培訓師。
到了那一天,再想找機會逃出這鬼地方,無疑比現在容易百倍不止。
要是成為了電詐培訓師都還找不到機會逃出園區,那爛在這裡也他媽是我活該了。
剛到園區被阿布那雜碎剝掉整隻腳的腳指甲,最後還被他用小鋸子一點點的活生生鋸斷我一根腳指時,我覺得這雜碎簡直就是人間惡魔,更是整個園區最兇殘最變態的雜碎。
可接下來發生的事才讓我徹底明白,並非阿布那雜碎兇殘變態,而是整個園區的緬北雜碎都他媽半斤八兩。
今天是本週的第一天,吳敏登那雜碎早上親口宣佈,每個人每天的業績最少要達到3萬,否則就要被砍斷一根手指頭。
我猜到肯定有一部分人完不成業績,但我沒想到整個小組竟然有三十多人都沒能完成。
這其中甚至還包括了早上跟我一起被叫到吳敏登那雜碎辦公室的一名A級業務員。
“吳敏登那雜碎該不會真把這三十多人的手指頭都剁了吧?!”
看著被緬北雜碎用槍驅趕到前面的那些倒黴蛋,我不禁暗自在心裡猜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