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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熊世傑要求的:俱樂部為曹羿提供住房,或者是相應的租金,房屋居住條件必須要得到一定的保障。
還要給曹羿配車出行。目前曹羿還不滿18歲,不能考取駕照,俱樂部就要給提供司機。主要是保障曹羿到俱樂部的通勤,還有賽後送曹羿回家。
配車也有要求,至少要提供主流家居車型,安全效能也要有保障。
萊特同樣一口答應下來。
現在曹羿還住在俱樂部的青訓基地,吃飯在俱樂部的餐廳,並按照標準繳費。
當初蹭了足協的500星計劃,其餘人的費用,都有足協找贊助商出錢。唯獨他是例外,所有費用都要自己出。這一年多,全靠了家裡支援。
以後就好了,全都由俱樂部免費提供。居住房屋的條件,還必須得到曹羿的認可。
“嘿,這就叫三十年風水輪流轉,自費生出了頭。俱樂部拿了我的,賺了我的,都得還給我。”
接下來就是有關最低解約金條款的內容了。
當時,萊特一口就喊出2000萬歐元。
本以為熊世傑會斷然拒絕,然後他在和對方慢慢磨。他的心理底價,至少要保證1000萬歐元。
誰知道,熊世傑直接一口答應下來了。
萊特當時就高興壞了,這數字是他心理價位的2倍。
通常來說,俱樂部的球員簽訂合約,想要保障個人利益,肯定要將最低解約金的數字定低一點。未來想要轉會時,就能手握主動權。
遇到心儀的俱樂部出價,所屬的俱樂部若不願意放人,只要價位觸及最低解約金條款,不賣也得賣。
球員只要願意,就可以接和對方談個人合同了。
當然,如果球員不願意,俱樂部也沒辦法強行賣人。因此最低解約金條款,主要是保障球員的選擇權。
但同時為了保障俱樂部的權益,俱樂部也不會允許把這個條款定價太低。到時候球員想走人就隨時撂挑子走人,俱樂部可就虧大了。
因此,這是合同談判時,球員和俱樂部最糾結的重點。
熊世傑最初也想狠狠地壓一下價位,最好把所有權益都捏在手裡。解約金條款的數字,當然是越低越好。
可曹羿卻不同意。
他身負系統,等到他自認苟到位了,準備轉會離開。他那時的身價,至少也要3000萬歐元起步。若是低於這個價位,他都會認為對方沒誠意。
別人談最低解約金條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