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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玉廷:“王警官。”
王開:“說吧,要交代什麼?”
裴玉廷:“桌子是周驍爸媽家的。”
王開:“嗯,也就是說,周驍死的那天,你在現場。”
裴玉廷:“是。”
王開:“這和你上次說的不一樣,確定要翻供嗎?”
裴玉廷:“確定。”
王開:“上次為什麼說自己不在現場?”
裴玉廷:“因為我確實和周驍發生了衝突,提這件事對我不利。”
王開的筆在本子上頓了一下:“周驍是你殺的嗎?”
裴玉廷回答得很快:“不是。相反,周驍可能想殺我。他給我下藥。”
王開:“下藥的證據呢?”
裴玉廷:“就在我家那間房裡,是一個杯子。”
王開:“你和他之前有恩怨?”
裴玉廷:“沒有,我也很奇怪。”
王開:“嗯,那這一點先放一放。既然人不是你殺的,為什麼要處理桌子?”
裴玉廷:“我在他家坐過,桌子和沙發坐墊上很有可能留下我的生物痕跡。”
王開:“好,我們假設人不是你殺的,那周驍是怎麼死的?”
裴玉廷:“有人用彈弓在窗外擊暈了他。”
王開:“彈珠在哪?”
裴玉廷:“我追出去後,再返回就不見了。然後就發現了周驍的屍體。”
王開沉吟:“這都是你的一面之詞,沒有任何證據。”
裴玉廷承認得很乾脆:“對,所以我才會選擇隱瞞。但是,我後來聽說你們發現了周驍太陽穴上的擊打痕跡。”雖然她後面的話沒有說完,王開也明白她的意思——所以她今天才會坦白,不僅僅是因為被發現了藏匿木桌。
但是王開又多想了一層:裴玉廷知道他們發現了彈珠擊打痕跡在先,坦白在後,這就導致供詞有編造的可能。
王開:“其他的刀具是怎麼回事?”
裴玉廷:“殺雞用的。”
王開嚴肅道:“裴玉廷,注意你的言辭和態度!”
裴玉廷改口:“打架鬥毆,都是你同事辦的民事案件。”
王開記得聽同事提過,裴玉廷此人滑不溜手,沒有確切證據證明她參與了這些案件。
王開:“你這是承認參與械鬥?”
裴玉廷:“不,刀不是我的,是我勸架的時候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