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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曰:
少年鋒氣不尋常,俠骨稜稜義泰山。
退敵一身威拔距,辭親三戒淚成斑。
揮戈浪戰誰為弱,赤手相持孰是強?虎啖坦然成莫逆,英雄何必治行裝。
話說潘嶼因潘有廉當官一口咬定,要他還羊雷下落,上前分辯道:“潘嶼、潘鹿原系伯伯之人,為閒家事寥落,將此二僕賣於小人,現存文契,通族盡知。小人見二僕頗善經營,故帶他出去幫助生理。誰想獸伯因承繼不遂,用銀二百兩,暗囑二僕於峽山嶺下謀害小人。天幸本村獵戶羊雷路遇,一時仗義將潘嶼搠死,為何反誣告小人謀財害命,實為冤枉,乞爺臺電豁超生。”潘有廉道:“惡侄言語含糊,難逃老爺天鑑。既雲小人寥落,為何又有二百兩銀子賄囑僕人謀害?只此一端,立見情弊。小人白雪雪二千三百兩銀子交付與他,彼時侄媳韋氏眼同收貯。老爺不信,只問他便知真假。”大尹喚韋氏近案前推問。韋氏道:“丈夫臨起程時,伯爹原面付二千三百兩銀子,婦人眼同收拾。去後路上謀害事體,婦人實不知情。”潘嶼大怒道:“哦,哦!潘鹿講你與惡兄有奸,我兀自狐疑不信,今日串同一黨,傾陷丈夫,姦情畢露,天理何存!”大尹發惱道:“我這裡是什麼去處,輒敢高聲喊叫?”令左右掌嘴。潘嶼含屈,不敢做聲。潘有廉又道:“小人義男潘鹿現系清遠縣獄中,求老爺差人提回,並吊潘嶼屍首檢驗。還有拒捕強徒羊雷,在逃未獲,懇天恩作速追拿。”大尹道:“我已知道,不必多言。”
當下將潘嶼加上鐐杻,押入大獄。已外一應人等,暫回候審。被傷之人,親屬領回醫治。一壁廂揀選合縣能事積年捕役六十餘人,分頭挨緝兇身羊雷,並親族家眷。又行下榜諭,四遠張掛:有人擒獲羊雷出獻者,官給賞銀五十兩;窩藏者,一體治罪。此時天搖地動,遍處喧傳。有詩為證:
俠氣凌霄戮不平,潛鱗斂甲入滄溟。
任君令出風雷迅,煙水茫茫何處尋。
且說羊雷自西官鎮打倒眾人,逃脫回大羅山來,一路暗想避難的去處:近村難以藏身,不如下海,另尋生計。只舍不的老母,欲待帶了同去,又防掣肘難行;若使棄撇在家,難免官司蒿惱。左思右算,無計可使。又想自行投到,老孃終無靠傍,不如且下海覓了安身之所,再思計策,接母親團聚,未為遲也。
一路以心問心,算計定了。不覺已到自家門首,意欲過門不入,徑自逃竄,急忙忙走了數步,驀地裡心頭一轉,老母年過七旬,只有我這個逆子,今日惹禍招愆,遠離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