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們可能有理由對它予以拒絕,或徹底地剋制。但是,缺乏需求之愛通常都是冷酷的自我主義者的標誌,因為在現實中我們確實彼此需要(“那人獨居不好”聖經)。這種需要不以需求之愛的形式在意識中出現,換句話說,那種虛幻的、認為“獨居是好的”感覺,是精神不健康的症候,正如食慾不振在醫學上是不健康的症候一樣,因為人確實需要食物。
第三點要重要得多。每個基督徒都同意,人的精神健康與他對上帝的愛完全成正比。但是,人對上帝的愛就其本質而言,必定在很大程度上始終是需求之愛,往往還純粹是需求之愛。這點在我們祈求罪得赦免、患難中祈求幫助時顯得尤為明顯。從長遠來看,隨著意識的不斷成熟,我們也許會更清楚地發現:我們整個的存在本質上就是一個巨大的需求;我們的存在不完整,尚處初始階段,空虛而混沌;我們向上帝呼求,唯有他能夠解開糾結、拾綴鬆散之物。我並不是說,除純粹的需求之愛外,人不能帶給上帝什麼。高尚之人也許會告訴我們,他們已經超越了需求之愛。但是我想,他們也會第一個告訴我們,一旦一個人膽敢認為自己能永遠處於那樣的境界,從此拋開需求的成分,那樣的境界便不復是真正的恩典,將成為新柏拉圖主義的幻想,甚至最終淪為邪惡的幻想。《效法基督》中說到,“沒有最低者,最高者便站立不住(The highest cannot stand without the lowest)。”一個在造物主面前誇口說“我不是乞丐,我無私地愛你”的受造物,是一個愚蠢狂妄的受造物。那些對上帝的愛最接近給予之愛的人,很快、甚至當即就會與那個稅吏一起捶胸,將自己的貧乏敞露在唯一真正的給予者面前。上帝會讓我們這樣。針對我們的需求之愛,他說:“凡勞苦擔重擔的人,可以到我這裡來。”在舊約中,他也說:“你要大大張口,我就給你充滿。”
因此,有一種需求之愛——一切需求之愛中最重要的需求之愛——與人最崇高、最健康、最現實的精神狀態相吻合,或者說,至少構成了它的主要成分。這樣,我們就勢必得出一個非常奇怪的結論:人在某種意義上最不像上帝時,最接近上帝。因為,有什麼比完滿與匱乏、君權與謙卑、公義與懺悔、無限的權力與祈求幫助,相去更遠的呢?第一次發現這個悖論時,我大為驚愕,徹底打消了以前準備著書論述愛的念頭。面對這個悖論,我們似乎只能如此。
有兩種情況都可以稱作“接近上帝”,我們必須予以區分。一種是與上帝相似。我想,上帝在他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