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剩餘價值轉化為資本 (第16/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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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年後,一位名列貴族的美國騙子本傑明·湯普遜(又稱朗福德伯爵)遵循著同一博愛主義的路線,使上帝和人都大為滿意。他的《論文集》可以說是一本食譜,其中全是製作各種各樣的代用品的方法,用以代替工人日常的昂貴食品。請看這位令人驚異的“哲學家”的一張特別成功的選單:
“大麥5磅,玉米5磅,青魚3便士,鹽1便士,醋1便士,胡椒和白菜2便士,總計20
3/4便士,可以做成供64個人喝的湯,如果糧食的價格中常,湯的費用還可以降低到每人合1/4便士。”
隨著資本主義生產的發展,商品摻假使湯普遜的理想也成為多餘的了。
十八世紀末和十九世紀的最初幾十年間,英國的租地農場主和地主把工資強行降低到絕對的最低限度,他們以工資形式付給農業短工的錢比最低限度還要低,而以教區救濟金的形式付給不足的部分。下面這個例子可以說明英國的道勃雷們在利用“法律”來規定工資率時的醜態:
“1795年,當地主們在規定斯賓諾姆蘭德地方的工資的時候,他們已用過午餐,但是他們顯然認為工人是無須用午餐的……
他們決定:當一個8磅11盎斯重的麵包賣1先令的時候,每人每週的工資應為3先令,在這種麵包價格上漲,而沒有達到1先令5便士之前,工資可以適當增加。一旦超過了這一價格,工資則應按比例地減少,直到這種麵包的價格達到2先令為止,這時每人的食量應比以前減少1/5。”
1814年,有一位大租地農場主,治安推事,貧民院主管,工資調整人阿·貝奈特在上院調查委員會上被質問:
“一天勞動的價值和教區給工人的救濟金之間是否有某種比例?”他回答說:“有的,每個家庭每週的收入要超過名義工資,補足到每人一加侖麵包(8磅11盎斯)和每人3便士……
我們認為一個家庭中每人每週有一加侖麵包就足以維持生活了;3便士則用來買衣服;如果教區願意發給衣服,這3便士就可以不發了。這種辦法不僅在威爾特郡西部一帶普遍採用,我想全國也在普遍採用。”
當時有一位資產階級著作家喊道:
“這樣,租地農場主們在若干年內就把自己同胞中的這個可敬的階級貶低了,竟然迫使他們以貧民習藝所作為棲身之所……
租地農場主甚至阻礙工人最必要的消費基金的積累,以便增加自己的收入。”
目前,直接掠奪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