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母子君臣 第九一章 (第4/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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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當年先有沈葆禎,後有劉坤一的分庭抗禮,猶勝一籌。只要能壓住盛宣懷,不讓他爬上來,便可如李鴻章在北洋之日,將許多可生大利的事業抓在手裡,有一番大大的展布。
這當然要靠榮祿,他的日子不多了,袁世凱默默在籌思,自己還不夠資格取而代之,但可扶助夠資格的人接他的位子,從中操縱,那就等於取榮祿而代之了。
當然,眼前必須格外巴結榮祿。轉到這個念頭,想起榮祿嫁女的賀禮,縱不能如魏光燾那樣,一送二十萬兩銀子,至少也要讓榮祿高興才是。
“讓榮中堂高興,不如讓榮小姐高興。”袁世凱的表兄,為他掌管私財的張鎮芳獻議:“所以賀禮之中,應多備珍貴新巧的首飾。”
袁世凱非常讚賞這個看法。因為榮祿只有一子一女,一子在迴鑾途中病歿,只剩下一個女兒親骨血,鍾愛異常。只要這位小姐說一聲“袁某人送的東西真好”,榮祿也就很高興了。
“禮要兩份。”袁世凱又問:“送乾宅的呢?”
“那是有照例的規矩的,只能遞如意。”
原來乾宅是王府。漢大臣與親貴通慶弔,照旗人的規矩,喜慶只能遞如意以申敬意,但袁世凱覺得太菲薄了,決定以北洋公所的名義,送兩萬銀子的賀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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滿漢不通婚的禁令,已奉明詔解除,但選八旗秀女的制度,依舊儲存。旗人合於備選資格的及笄之女,在未經過挑選之前,不準擅自擇配。因此,多少豪門大族想跟榮祿結成親家,卻開不得口,即以榮祿這個豔光照人、小名福妞的愛女,雖早就向戶部報過名,已至待選之年,而三年一舉的選秀女之制,由於國遭大難,尚未恢復,福妞的終身大事,做父母的一時亦就作不得主了。
但是,有個人可以作主,慈禧太后。太后或皇帝可以指定某一親貴宗室,娶某個人的女兒,名為“指婚”,或稱“拴婚”。慈禧太后決定將福妞“指婚”給醇親王載灃。
拴成這樁婚姻,是慈禧太后迴鑾以後,所做的最得意的一件事。誰都看得出來,讓福妞能成為王府的嫡福晉,是慈禧太后的酬庸與籠絡,但是,她自己心裡明白,另外還有一層遠比籠絡榮祿來得更要緊的作用在內。她確信唯有這樣做,才可以徹底消除後顧之憂。
當議和之時,慈禧太后刻刻不能去懷的一件心事是,各國會干預中國的內政,逼她歸政。慶王奕劻與李鴻章所定的《辛丑和約》,幾乎完全接受了各國的要求,似乎任何人都能辦這樣的交涉,可是在條約之外,有